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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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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18 公司简称:吉鑫科技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零部件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750KW-12MW风力发电机组用轮毂、底座、轴、轴承座等系列产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生产线,具备大型风电铸件从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制造、毛坯铸造、机加工到表面处理的一条龙配套生产能力。公司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产品的过程控制和质量追溯,通过了中国船级社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01体系认证。

公司在风电铸造领域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公司建成省级大型风电金属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3-5MW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用轮毂等专业部件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吉鑫品牌获得“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等称号。

2、经营模式

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外观形状、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其应用具有很强的专用性,这决定了公司经营中的“量身定制、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以上原辅材料供应充足,主要按市场价格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定期了解原材料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供货能力,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对大宗物资采购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产品的外观尺寸和性能指标均有不同的要求,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安排生产,实现产品的及时供应,避免产成品形成大量库存;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原材料和各项能源采购,保障合理库存,避免原材料大量库存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保障了公司对流动资产管理的高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所以全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与国内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签订长期框架性供货协议,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3、行业情况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风电整机制造企业配套轮毂、底座等铸件产品,细分行业为风电零部件制造行业中的风电铸件行业。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18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超过51.29GW,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91GW。2018年陆上新增风机容量中国仍居首位,装机量为21.2GW,占全球装机的比例为41.33%,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为美国7.59GW和德国2.40GW,占全球装机的比例分别为14.80%和4.68%;全球海上装机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中国1.8GW、英国1.3GW及德国0.97GW。

国家能源局出台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6%。文件还明确提出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9亿元,营业成本12.2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6万元,分别同比下降5.95%、上升6.32%和下降1076.2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采用财政部颁发的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减少1户,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6名,6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向股东大会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5.9万元。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36.4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231.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18 年当年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到公司在2019年投资经营支出的需求,故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5月10日在江阴市绮山路189号昊柏国际酒店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等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青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19-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的控股股东,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具备偿付能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履行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的修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鉴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4月10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采用财政部颁发的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1、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2、将“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归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3、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4、将“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5、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 “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8、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9、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2019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实施期内,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19-2020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一)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其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5、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2、通过进行适度稳健的资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业务顺利发展,拟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暂定如下:

以上授信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2、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申请事项,包括以相关资产进行抵押的事宜,并安排签署相关文件,同意以上批准额度可在各借款金融机构或新增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202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机械”)、江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耀新能源”)、常州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吉鑫”)以及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发电”)

●本次担保金额:2019-2020不超过6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常州吉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2019-2020年度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恒华机械、泽耀新能源、常州吉鑫、宏润发电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核定额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1%。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2、财务现状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2年;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19-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现将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