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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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3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19年4月8日,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6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鉴于目前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江银转债”)仍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本行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行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行所送股于 2019年4月17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行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年 4 月1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根据本行最新总股本情况,编制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八、根据本行最新总股本情况,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71,435,358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948元。

九、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于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十、咨询机构: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周晓堂、张晶晶

咨询电话:0510-86850089

传真电话:0510-86805815

十一、备查文件

1、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4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江银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5.67元/股

江银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68元/股

江银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年4月17日

2019年 4 月8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6日)收盘后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

本行于2018年1月26日发行了面值总额为20 亿元人民币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江银转债”,转债代码“128034”。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江银转债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等情况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江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以上公式中:P0为初始转股价格,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江银转债转股价格自人民币5.6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