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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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泉州钧辰等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07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泉州钧辰等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1,87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5,674,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03.8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泉州钧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钧辰”)32,1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泉州中南滨江铭悦项目的发展,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以200万元平价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南德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德誉”)持有的泉州钧辰20%股权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借款32,100万元,期限12个月,到期后厦门德誉回购股权。厦门德誉质押其持有的泉州钧辰80%股权为有关交易提供担保,公司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2,100万元。

2、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36,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提供36,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9个月。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机构分别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23,000万元及13,000万元。

3、为慈溪中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中琅”)25,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慈溪珑悦项目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中琅”)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借款25,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7,500万元。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西安嘉丰等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详见2018年4月13日、2018年12月5日及2019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泉州钧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3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田中东路165号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2、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0月0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 800,000万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慈溪中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掌起镇集贸市场B#楼1-15号

法定代表人:纪志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经销;市场营销策划。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南锦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跟投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泉州钧辰32,1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五矿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五矿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2,1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回购款以及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为中南建筑36,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江苏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江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3,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3、为慈溪中琅25,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浙商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7,5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以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三十二次及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674,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403.8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37,0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8.22%;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