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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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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二是渠道创新多点爆破,会议营销稳控节奏。2018年全年渠道招商两百多家,战略合作导入的康朴“诺泰克”的进口及与康朴专家合作品牌洋丰·康朴专家“诺泰克”国产肥料,在完善新洋丰品牌价值多元化、提升品牌美誉度的同时,促进了新型肥料销售增量。此外,中石油创新渠道实现了多地突破与销量爆发式增长,尤其黑吉蒙地区有明显突破。与此同时,会议营销继续主导全年营销节奏,并在多年传承中不断优化与创新,尤其是昆明春季和郑州秋季两场大型营销会议的合理排布,为客户和销售团队士气凝聚与推升、全年业绩表现提供了充分支撑。

三是销售管理创新得力,优秀代表亮点频现。销售队伍实行具有行业充分竞争力的薪酬,薪酬结构设计充分调动销售人员销售积极性;分管层面实时更新行业形势与同业剖析,通过同步考核确保整体队伍富含执行力与战斗力。同时,紧跟销售季节严格过程考核,上定目标,下加压力,为全年“赶掉量、提增量”起到关键作用。基于“上中下”管理体系对于销售队伍的有效激励,面对行情持续低迷,销售队伍仍然涌现出一批在新品销售和增量上实现突破的杰出代表。

4.精细管理突出重点,企业管理基础更加扎实。

随着国家安全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需求,2018年公司在内部管理上突出重点,将安全和环保放在历史最重要的高度,同时在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成本管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予以高度重视,使企业管理基础更加扎实。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唯一一家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行业生产型企业应邀参与编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共同承担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安全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和考核机制,强化安全过程管理;对安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考核,夯实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加强安全教育;扩展安全监管渠道,通过齐抓共管,有效促进安全事故率降低。

环保管理方面,在总部试点推行环保标准化管理,在总部及各子公司进行污水处理装置建设、管网改造、尾气洗涤、电除雾等环保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在总部增加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测等,使环保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机械化智能化方面,实施项目制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管理层针对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建设的总体目标,有重点分步骤按计划推进。2018年对包装及转运机器手、皮带机、筛分、编织袋设备及控制室、硫酸APC、磅房等实施了改造。

成本控制方面,生产系统除持续在矿石配比上发力外,还通过各种节电等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降成本任务。供应系统进一步加强与战略供应商合作,加大直供比例,精准把握市场行情,创造了较好的效益。物流系统加强对汽运价格把关,根据市场油价变化灵活调整运输价格,有效控制了运输成本。

信息化建设方面,在优化SMS、SAP系统的同时,全面启动了ERP二期即子公司项目,销售、财务、采购、生产、地磅等业务都在系统中完成,实现了经营管理过程中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三流合一”,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风控体系和审计监督及预警体系,为集团化管控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5.人才团队建设加速推进,品牌价值势能初步凝聚。

为适应新形势,公司2018年围绕人才建设“引得进、激得活、留得住、提得高、出得去”方针进行了科学调整与优化,有效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了组织架构调整,使组织效能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对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百人计划”入库人员实施360度考核评聘,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同时按计划有序推进“百人计划”战略,全年“百人计划”入库人员已有12人提拔为中层管理干部。

为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构筑品牌势能,公司2018年专门成立了品牌管理部,致力于品牌形象的塑新与聚势。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投放全面展示公司“匠心做品质,良心做品牌”的决心和信心;举办“新洋丰三十周年品牌日之中央媒体走进新洋丰”、“洋丰风雨三十载征文”等品牌活动延伸企业文化与价值影响;协同中国社科院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凸显企业社会担当,通过对内凝聚企业力、对外输出价值观,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此外,公司联合央视七套、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开展东北肥料市场打假活动,为推动多方力量联合打假、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了企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基于自身品牌建设的价值势能和影响力度,公司荣获“2018中国平台经济年度领军品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

2018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①.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为了使公司会计估计更加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调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

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不变,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的合并报表将新设立的新疆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6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逯启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逯启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逯启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逯启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逯启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17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佐林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到现场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蔓莉女士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022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062.17万元,同比增长1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84.18万元,同比增长20.3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99,884.93万元,较上年增长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1,914.00万元,较上年增长9.44%。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28,676,996.3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8,841,831.9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25,849,701.44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87,881.58 元,扣除2017年利润分配260,905,858.0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41,497,793.84 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290,781,231股(公司总股本1,304,529,2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3,748,059股),预计派发现金258,156,246.20元。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301.5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639.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才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Hubei Xinyangfeng Fertilizer Co.,Ltd”变更为“ Xinyangfeng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 Ltd.”。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名称变更及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XINYANGFENG FERTILIZER CO.,LTD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nyangfeng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 Ltd.

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2019年度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董 事 长:杨才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66.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50.00万元/年。

董 事:杨才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50.00万元/年。

董事黄镔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后),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或因行使其他独立董事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2019年度监事薪酬

监事会主席:王 苹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30.00万元/年。

监 事:董义华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9.23万元/年。

职 工 监事:张宏强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4.65万元/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总 裁:黄 镔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00万元/年。

执行总裁:杨 磊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副 总 裁:赵程云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副 总 裁:王雁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50.00万元/年。

副 总 裁:苏 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总工程师:汤三洲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市场总监:韦万成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38.00万元/年。

副 总 裁:宋 帆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38.00万元/年。

副 总 裁:包雪梅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36.00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00万元/年。

副 总 裁:郭 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40.00万元/年。

四、其他规定

1.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19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3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0日,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一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 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5.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均已经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7日、2019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提案七审议的事项属于关联股东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九审议的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2:00一5: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 (0724) 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02”

2. 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18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022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062.17万元,同比增长1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84.18万元,同比增长20.3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99,884.93万元,较上年增长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1,914.00万元,较上年增长9.44%。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28,676,996.3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8,841,831.9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25,849,701.44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87,881.58 元,扣除2017年利润分配260,905,858.0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41,497,793.84 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290,781,231股(公司总股本1,304,529,2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3,748,059股),预计派发现金258,156,246.20元。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301.5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639.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发生日常交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 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发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28,676,996.3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8,841,831.9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25,849,701.44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87,881.58 元,扣除2017年利润分配260,905,858.0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41,497,793.84 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290,781,231股(公司总股本1,304,529,2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3,748,059股),预计派发现金258,156,246.20元。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在充分了解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关于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覆盖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

七、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细则确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订的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而调整和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九、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此类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十、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系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蔓莉 孙 琦 王佐林

2019年4月10日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资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既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蔓莉 孙 琦 王佐林

2019年4月8日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0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号)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690,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0元。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690,61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291.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198.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93.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4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04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4,355.56万元,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7,709.21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35,374.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5,374.39万元,用于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铺垫资金10,000.00万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8,238.4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5,638.42万元,用于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铺垫资金12,600.00万元;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3,033.5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570.50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4,570.5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分别于2015年6月14日、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5年5月,公司及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中磷”)、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17010100100254711和1809002019200050180,该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5年10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的募集资金63,092.0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对新洋丰中磷进行增资,用于新洋丰中磷实施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新洋丰中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重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09002029200052989。同时,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新洋丰中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账号:1809002019200050180,已于2015年11月3日撤销。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款项117,291.99万元,(含应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62万元),加上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后金额1,634.07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355.56万元,账户余额4,570.5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审议情况

2016年7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7年8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8年8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说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2018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余额为45,607,474.92元,以该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668,021.02元之间的差额60,546.10元系由于操作失误支出用于支付水费,已于2019年3月18日转回。上述事项涉及金额较小且已转回,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构成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与下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洋丰肥业”)与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波新洋丰矿业”)发生磷矿石采购;

2.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中磷肥业”)与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放马山中磷矿业”)发生采购磷矿石及接受劳务等。

3.公司子公司广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洋丰肥业”)与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洋丰田园”)发生销售复合肥及提供劳务等。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才斌先生回避了表决,另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雷波县工业集中区A片区洋丰磷化工基地

法定代表人:赵大富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化学矿开采(磷矿石);销售矿产品(不含危化品);装卸搬运。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雷波新洋丰矿业为湖北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钟祥市胡集镇放马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3日

经营范围:磷矿石、白云岩开采与销售(有效期与采矿许可证一致),餐饮服务(有效期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一致),硫酸、液氨、磷酸、烧碱、硫磺、盐酸(票面)批发(有效期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致);磷酸一铵、氯化钾、钙镁磷肥、过磷酸钙、复合肥等化肥销售,货物装卸及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放马山中磷矿业与公司同受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宾阳县黎塘镇黎塘工业集中区东部产业园广西新洋丰肥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李双斌

注册资本:2500万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缓(控)释肥料、肥料增效剂销售;农作物种植、收购及销售(不含粮食收购);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农业种植管理技术的研发、推广、咨询和培训;农业信息技术服务;耕种收、施肥、植保等农业机械装备的销售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西新洋丰田园属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新洋丰的合营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因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相关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含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议案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销售商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5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一、基本情况

1. 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 投资品种基本要求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3. 投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 授权事项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5.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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