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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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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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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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血液制品3大类9种产品共21个规格的批准文号,主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范围,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和某些特定疾病的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血液制品按照功能和结构的不同主要分为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三大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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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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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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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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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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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年,新版基药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辅助用药目录等都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总体来说,国内医药市场增速放缓。血液制品行业呈现出原料血浆持续增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进入血浆规模和产品结构并重时期。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对内挖潜现有浆站能力,加强生产管理,持续优化工艺流程,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对外多元化推广产品,通过不同渠道开拓市场;同时引进具有前瞻性、创新型人才,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科研平台潜力,确保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949,170.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636,847.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对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分别列示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并提示其中是否存在变化。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报表格式进项相应调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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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对公司以往年度报表列示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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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内容和原因及适用时点。
2018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两票制”、“一票制”等制度的实施,公司应收款项的结构与坏账风险水平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有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不能客观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公司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比例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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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期及以往已披露的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期间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未分配利润”。
目前公司无法预测未来应收款项的结构、余额及账龄情况,因此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性质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0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万安大道北侧(中央坡公馆旁)业务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知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3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才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其中实现营业收入6.88亿元,同比增长10.36%;实现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22%;实现每股收益1.45元;实现资产总额14.59亿元,同比增长6.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06亿元,同比增长8.53%;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54.03万元,同比增长101.2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32,400,000.00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230002号)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230004号)有关募集资金存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同意向中国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农业银行光明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光明新区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73,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锦才、张战、孙淑营、张绿、林积奖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公司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勇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保证2019年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方面共需投入2126.0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230004号;
8、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核字[2019]4823000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11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万安大道北侧(中央坡公馆旁)业务楼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其中实现营业收入6.88亿元,同比增长10.36%;实现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22%;实现每股收益1.45元;实现资产总额14.59亿元,同比增长6.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06亿元,同比增长8.53%;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54.03万元,同比增长101.2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认可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同意向中国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农业银行光明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光明新区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3,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能有效得到执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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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合作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前述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决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73,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投资”)进行增资,增资后卫光投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M0L8Q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
法定代表人:张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本次增资前,卫光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3、本次增资后,卫光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提升公司的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考虑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必须性,拟提高卫光投资的融资能力,增强卫光投资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战略布局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是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所作出的战略决策,通过适度的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控制度,积极防范上述风险,从而更好地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和收益增长具有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5月 7日下午2:30 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7 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5月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5月6日下午15:00 至 2019 年 5 月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 4 月2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9年 4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阅中国证监会中小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8 年 4月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5-27400826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证券事务办。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
5、会议联系人: 魏利军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传真:0755-27400826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证券事务办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1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王锦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战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信先生、财务总监刘现忠先生、独立董事汪新民先生、何询先生、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茵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