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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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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5版)

2019-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在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时,将根据银行要求由公司或子公司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由于该种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担保性质,风险可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各担保公司与银行及被担保方协商后确定关于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01,122,376.04元,净资产1,034,172,969.27元,营业收入904,772,647.37元,净利润109,178,993.93元。

(2)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4,587,080.32元,净资产144,077,109.92元,营业收入226,881,347.66元,净利润3,896,301.05元。

(3)唐山三孚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050.43元,净资产-7,949.57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52.84元。

(4)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340,770.09元,净资产48,893,760.70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64,179.59元。

(5)唐山三孚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6)唐山三孚运输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151,234.31元,净资产16,421,249.97元,营业收入50,800,294.50元,净利润857,753.43元。

(7)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孚新材料于2019年3月22日成立,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孚新材料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宜,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良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6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6日

至2019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5656180

传 真:0315-5658263

联 系 人:么大伟

(二)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