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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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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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报第167页,“贴现时间为2018年14月”更正如下:
本公司将3.2亿元商业汇票陆续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进行贴现,贴现时间为2018年1-4月。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2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漏,导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现对公司部分事项更正如下:
更正前:
(5)营业成本构成(第14页)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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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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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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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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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4)银行征信报告差异(第167页)
本公司、九禾股份企业征信报告显示期末欠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利息分别为1,157.00万元和264.07万元,本公司尚有31,920.26万元垫款业务(即票据贴现)债务未结清,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九禾股份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陆续向本公司开具4.70亿元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1.5亿元和商业承兑汇票3.2亿元),该批商业汇票陆续于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到期。本公司将3.2亿元商业汇票陆续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进行贴现,贴现时间为2018年14月(处于本公司破产重整阶段)。根据本公司破产重整方案,本公司以股票支付的方式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偿付该债务,票据本金已由本公司在2018年8月代九禾股份支付完毕。根据了解的情况,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单方认为本公司、九禾股份应支付票据逾期的利息与罚金,故征信报告显示未结清债务。根据本公司破产重整方案,截止破产重整日(2017年12月13日),未到期的债务视同已到期,破产重整期间不计算债务利息。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九禾股份未取得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要求支付欠付利息与罚金的计算依据,亦未取得要求支付欠付利息与罚金的通知等,后期是否需要支付现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故未确认预计负债。
更正后:
(4)银行征信报告差异
本公司、九禾股份企业征信报告显示期末欠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利息分别为1,157.00万元和264.07万元,本公司尚有31,920.26万元垫款业务(即票据贴现)债务未结清,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九禾股份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陆续向本公司开具4.70亿元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1.5亿元和商业承兑汇票3.2亿元),该批商业汇票陆续于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到期。本公司将3.2亿元商业汇票陆续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进行贴现,贴现时间为2018年1-4月(处于本公司破产重整阶段)。根据本公司破产重整方案,本公司以股票支付的方式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偿付该债务,票据本金已由本公司在2018年8月代九禾股份支付完毕。根据了解的情况,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单方认为本公司、九禾股份应支付票据逾期的利息与罚金,故征信报告显示未结清债务。根据本公司破产重整方案,截止破产重整日(2017年12月13日),未到期的债务视同已到期,破产重整期间不计算债务利息。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九禾股份未取得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要求支付欠付利息与罚金的计算依据,亦未取得要求支付欠付利息与罚金的通知等,后期是否需要支付现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故未确认预计负债。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相关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更新后),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