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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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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6版)

2019-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版)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2、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购价格由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3、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关联方相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由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 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公司编号:临2019一02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杭钢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下同)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12,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67,000万元、30,000万元、1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4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计划的担保内容、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该项担保计划是合理的,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360万元,其中: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40,560万元,为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800万元;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18,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一02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等4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借款。

● 借款费用的收取: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一、借款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短期现金较为充裕,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宁波钢铁、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等四家子公司提供29亿元的人民币借款额度。截至2019年3月29日,紫光环保以及电商公司已经分别向公司借款8.78亿元和1.1亿元。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向宁波钢铁、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等4家子公司继续提供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借款。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殳黎平

注册资本:1,034,544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副产品和压延加工产品、焦炭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道路货物运输;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 、咨询。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煤焦油、硫酸、硫磺、粗苯、氨溶液[含氨>10%]带储存经营(凭甬市L安经(2018)0070许可证经营)。(分支机构地址:北仑区柴桥临港一路58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596,049.81万元,净资产980,859.41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0,693.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405.56万元。

2、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黎明

注册资本: 64,2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9层

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工业用水、中水及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设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止、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月31 日,紫光环保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336,066.72万元,净资产149,844.1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02.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0.41万元。

3、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宁波钢铁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家桥13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电商公司总资产33,148.40万元,净资产9,949.5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898.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4.09万元。

4、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晨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78号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许可证经营),煤炭(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再生资源公司总资产49,791.13万元,净资产23,502.5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039.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8.98万元。

三、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宁波钢铁、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等4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均系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较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一02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8年度的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