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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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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9年4月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 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05.15万元,同比增长2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7.62万元,同比增长21.7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470万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同时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2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进行申请,且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前述相关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美国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美国子公司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七、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9年4月1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岑建江先生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05.15万元,同比增长2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7.62万元,同比增长21.7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470万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同时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0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股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200万元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 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的薪酬水平。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且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 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798,509.6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79,850.9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701,989.91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420,648.62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200万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

2、2018年9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二)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20,244,259.08元,减少“管理费用”20,244,259.08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20,244,259.08元,减少“管理费用”20,244,259.08元。

4、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31,130.3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31,130.35元;对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31,130.3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31,130.35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00万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本公司应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人民币2,283.00万元(含税价2,419.98万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7月及2017年1月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0万元,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为人民币2,218.58万元(含税);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281.42万元已于2017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开立的3950600104001611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人民币1,333.64万元(不含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和验资费用人民币566.04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434.91万元、律师费用人民币309.43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人民币23.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616.6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601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注2]该账户已于2017年10月11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3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 公司拟将“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2.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拟使用部分公司现有房产,以便于项目尽早实施尽早投产,因此减少了新建厂房面积,土建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投资总额由21,826.99万元调整至18,928.87万元,变更后设备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和市场情况对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4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研发情况对项目所需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在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宋小明先生,独立董事叶建荣先生,董事会秘书伍旭君女士、财务负责人方新浩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阴豪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岑国建、周国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商品、劳务相关

单位:万元

公司2018年向那步马达株式会社销售商品金额为228.97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公司2018年新增向那步马达株式会社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主要采购内容为钢材,关联交易金额14.40万元,金额较小,未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三)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商品、劳务相关

单位:万元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将继续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创远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那步马达株式会社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日,法定代表人(代表取缔役)为中津晃一,注册资本为888万日元,中大力德、株式会社中津制作所分别持有49%和51%股权,住所为埼玉县狭山市新狭山一丁目14-2,经营范围为小型电机及其应用制品、电气机械器具及其零部件、附属制品的销售、进出口及连带业务。

2、中大创远

中大创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岑国建,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中大力德直接、间接合计控制100%股权,住所为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经营范围为伺服电机、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其他电机、工业机器人及成套系统、齿轮、齿轮箱、减速箱、变速箱、精密轴承、五金工具、模具、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

3、岑国建、周国英

岑国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国英担任公司董事,岑国建、周国英夫妇合计控制公司57.1875%股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就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少量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1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19年的预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美国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为高效对接国外市场,搜集国外市场前沿资讯信息,助力产品拓展市场、结构调整和创新战略发展,公司拟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美国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ZD Motor Drive Corporation

2、注册资本:拟不超过200万美元

3、经营范围:减速电机、减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等

4、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5、注册地址:美国

上述对外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基本情况,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实际审批或备案后的注册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和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设立美国子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和美国市场的交流和合作,为公司搜集美国产品市场前沿资讯和信息,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和客户,推动公司在美国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公司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动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