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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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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19-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1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1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9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任政睿、徐立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其余5位董事均现场出席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军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利成先生、徐立云先生和盛先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述职,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算报告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58,584,896.1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95,325,854.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4,257,659.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25,765.9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3,572,143.59元,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404,037.41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同意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748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9年1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1.21万元,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161.21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6 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其任职岗位及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戴军、王宏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前述文件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全部计入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学强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算报告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58,584,896.1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95,325,854.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4,257,659.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25,765.9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3,572,143.59元,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404,037.41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同意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748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9年1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1.21万元,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161.21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及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前述文件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南通”)增资2亿元,全部计入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58,584,896.1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95,325,854.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4,257,659.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25,765.9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3,572,143.59元,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404,037.4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400万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目的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结合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号)核准,罗博特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22.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97.63万元。

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3日到位,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1.21万元,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16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161.21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1750号《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61.2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1.21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1750号《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罗博特科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罗博特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1.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注: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于2016年9月完成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戴军持有的Degotec GmbH 85%股权的收购,并于2017年12月将持有的Degotec GmbH 85%股权转回给戴军,由新设德国控股子公司罗博特科(欧洲)承接Degotec GmbH原有业务。2018年度公司向Degotec GmbH采购的关联交易,系Degotec GmbH转回给原股东以后,执行原有订单所致,目前所有订单已执行完成,相关关联交易内容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南京维思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思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018 年度,公司与维思凯实际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820.51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维思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向维思凯采购MES软件,含税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096.34万元。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维思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剑

注册资本:2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通讯设备、服装、电子焊接辅料销售;室内装潢及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6号蓝筹谷软件园B幢701室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思凯为公司参股20%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维思凯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维思凯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商品,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向关联方采购MES软件,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发生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及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罗博特科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156,684.93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21,156,684.9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本次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了核销。2018年全年存货报废797,575.03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7,575.03元,不影响2018年利润总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 账龄分析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定2018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156,684.93元,核销资产797,575.03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属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1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前述文件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并按前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是新增项目: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9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南通”)共增资2亿元,全部计入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其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号)核准,公司2019年1月实际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3,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5,197.63万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因本次募投项目中“工业4.0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和“工业4.0智能装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南通,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2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罗博特科南通。本次增资完成后,罗博特科南通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戴军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年4月6日

5、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76号海关大楼223-17室

6、经营范围:研发、组装生产、销售新能源设备、LED及半导体领域相关生产设备、制程设备及相关配套自动化设备,从事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罗博特科南通资产总额为56,377,271.03元,负债总额为1,717,971.01元,净资产为54,659,300.02元。2018年1-12月,罗博特科南通营业收入为0元,实现净利润5,257,057.73元。

9、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罗博特科南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其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南通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罗博特科南通将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罗博特科南通、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的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罗博特科南通增资2亿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罗博特科南通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罗博特科南通增资2亿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仔细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南通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南通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罗博特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3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3:30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5日-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 至2019年5月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罗博特科A栋一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9 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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