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301;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51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采矿技术的开发、技术推广。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吉瑞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668.23万元,净资产-1,493.25万元,资产负债率189.51%;2018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0.88万元(经审计)。

9、被担保人:山东吉成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302;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黄金生产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黄金制品、铂金制品、珠宝玉器、非金属矿产品、矿山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吉成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0.59万元,净资产-0.40万元,资产负债率167.1%;2018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2万元(经审计)。

10、被担保人:北京天慧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庄一区4号3号楼二层228室;法定代表人:孟庆敏;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材(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日用品、服装、鞋帽、工艺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打字、复印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天慧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185.78万元,净资产-22,387.64万元,资产负债率411.55%;2018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739.71万元(经审计)。

11、被担保人:博申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公司直接持有其75%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博申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总资产173,077.14万元,净资产24,224.83万元,资产负债率86.00%;2018年营业总收入7,569.36万元,净利润1,114.88万元(经审计)。

12、被担保人:济南市高新区天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766号盛世花苑西侧商业1-113;法定代表人:胡兰训;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在济南市市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股权投资(总投资额不超过注册资金的30%);委托贷款;不良资产处置收购;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95%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济南市高新区天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2,168.22万元,净资产21,398.44万元,资产负债率3.47%;2018年营业总收入1,955.66万元,净利润-2,604.97万元(经审计)。

13、被担保人:山东天业顺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章丘绣水如意哈佛商业中心;法定代表人:马思山;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天业顺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5,766.54万元,净资产2,053.60万元,资产负债率95.51%;2018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26.26万元(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满足了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6%。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编号:临2019-041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天盈实业、天禹置业签署协议书,公司拟收回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盈实业”)51%股权。

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受当地土地政策的影响,天禹置业已经不具备开发该项目条件,同时公司正就房地产项目布局、项目运营等进行统筹战略调整,经与相关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收回天盈实业股权,该事项涉及会计差错变更事项,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同日披露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将积极推动该项目的开发运作,会对增加公司项目储备、提升房地产业务规模产生积极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将持有的天盈实业51%股权以18,000万元转让给吉林省中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吉林中青”),同时,吉林中青同意代天盈实业偿付公司向天盈实业提供的借款183,811,366.44元,并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2018年6月,吉林中青将天盈实业51%股权转让给山东天禹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禹置业”)。期间,公司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推进相关账款的收回,但上述账款涉及的债务人、受让方资金紧张、经营压力较大,短期内资金状况未有明显改善。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天业股份关于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天业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天业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天业股份关于半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受当地土地政策的影响,天禹置业已经不具备开发该项目条件,同时公司正就房地产项目布局、项目运营等进行统筹战略调整,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收回该项目。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天盈实业、天禹置业签署《协议书》,收回天盈实业51%股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天禹置业同意将持有的天盈实业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不再要求天禹置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代偿借款。

2、天禹置业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按照公司要求将持有天盈实业的51%股权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持有天盈实业的章证照(如有)及文件资料(如有)等交接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

3、公司应保证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协议所涉事项审议通过。

4、天禹置业应保证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规定及天禹置业和天盈实业《公司章程》的约定,已取得股权转让需要的批准文件,天盈实业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天禹置业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否则,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继续要求天禹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代偿借款并保留追究天禹置业违约责任的权利。

6、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协议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守秘密,如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7、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账款涉及的债务人、受让方资金紧张、经营压力较大,短期内资金状况未有明显改善,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受当地土地政策的影响,天禹置业已经不具备开发该项目条件,同时公司目前正就房地产项目布局、项目运营等进行统筹战略调整,经与相关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收回天盈实业股权,该事项涉及会计差错变更事项,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同日披露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将积极推动该项目的开发运作,会对增加公司项目储备、提升房地产业务规模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股数为47,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截至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的213,840,530股仍存在被司法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的情形。

公司近日获悉,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鲁执47号之二,解除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47,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3,8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天业集团累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13,8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天业集团持有公司的213,840,530股仍存在被司法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的情形。天业集团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尽早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冻结。相关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

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

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业股份”变更为“*ST天业”。

二、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582,980.34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持有公司的213,840,530股仍存在被司法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的情形。

2、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尚未出具最终结论。

3、2018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曾昭秦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监高分别予以公开谴责、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处罚。

4、公司2017-2018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D。

5、因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部分账户目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

1、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4项所述,天业股份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7 号),因天业股份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业股份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出具最终结论。

2、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关于天业股份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1503号准则和应用指南中所规定的情形,其未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3、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天业股份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强调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已经知悉该强调事项段,其涉及的事项与事实相符,同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未出具最终结论。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本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采取如下措施消除可能的不利影响:

1、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对于证监会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陈述、申辩及听证,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

2、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在相关事项进展及收到调查结果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进行多元化布局,积极拓展利润空间;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专注于做优做强主业。

4、严控费用开支,全面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推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特此说明。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2日

(上接1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