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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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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9-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审议流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630,008.4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891,728.74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738,279.75 元,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5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108.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提出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上述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和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制定的。

1、公司属于“C40仪器仪表制造业”大类下的“C40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中类,再具体细分为“C40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小类,属于自动化行业。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我国目前已步入智能制造装备快速成长期;政府正在极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国务院及各部委制定了大量政策、规划和发展纲要,下大力气发展工业自动化行业;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上涨以及青年人职业观念的改变,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资要求不断提高,自动化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大幅减少人工成本,还能提高生产效率,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产品品质也得到提升,自动化市场将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2、公司希望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步伐,赶超国内外知名自动化企业。因此需要有充足且稳定的现金流以支撑投资运营类项目的开展和公司项目建设,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以及公司本年度多个工程项目建设和产能扩张项目,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 13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2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年4 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应收款项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公司拟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计 465,490元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涉及多家债务人(不涉及关联单位),全部为多年遗留下来的欠款,账龄时间较长,确实无法追回。

二、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坏账为往年积存的应收款项,由于回收可能性不大,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故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如有应收账款后续收回,将作为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予以核销。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 13日

●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年0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0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及范围的公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4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年 4月1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 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7、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8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和范围的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4.1亿元调整为6亿元;将委托理财的范围由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调整为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及其它低风险投资产品。

16、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月1 3 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 603416 股票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5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4:00-16: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13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4:00-16:00

2、召开地点:无锡市滴翠路100号11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4月19日-22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22日。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秋阳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滴翠路100号11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10-85165961、0510-85111290(传真)

邮件:zqb@xinje.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要求。建议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了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本市场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H 股企业审计等资格。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51号”文《关于核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03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说明

(一)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

1、原募投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计划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工业出让土地上配套建设智能机器视觉及其他智能控制系统或装置产品生产车间、仓库、研发及办公用房等,并购置两条生产线设备以满足产能需求。项目总投资12,881.12万元,计划用地20.33亩,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套智能机器视觉装备及其他智能控制系统或装置产品的生产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881.1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35.75万元(包括应付未付金额),剩余募集资金中的8,820.00万元拟不再投入该项目并转为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和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但其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仍作为后续设备购置等。并拟将“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间由原定2018年12月延长至2019年12月。

2、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延长建设期间的主要原因

(1)从本项目立项至今,公司所处的智能装置制造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和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功能、质量和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求和产品的变化使客户更关注供应商的整机制造和技术耦合能力,公司也相应缩减简单工艺的生产线,侧重于关键制造流程的优化和核心技术研发。在市场竞争方面要求供应商进一步优化产品制造成本并具有更灵活、更高效的交付能力。

上述变化要求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采用更灵活高效的生产方式和交付方式,生产技术含量更高的产品,以适应市场的动态变化,保持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公司在定制件主流供应商中选择管理体系完备、质量和交付能力较强、并具备相应测试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分别采用了新的采购和生产模式:①单一部件分散采购变为半成品的集成定制采购,在公司生产线进行最终组装调试发货,减少半成品的生产制造环节;②公司提供部分核心部件,向定制件供应商外派工艺、质量人员组织监管,由供应商生产部件并完成成品的组装发货。

经过优化后的采购和生产模式与当前行业内主流客户的需求变化相适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不仅提升了产品装配、原材料物流的效率以及交付的柔性,同时通过供应商的集中采购,比公司独立采购原材料和生产半成品的成本更低,也使公司内部生产线工艺大大简化,降低了制造费用。因此本项目对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软件设备及预备费的需求有所降低。

(3)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通过优化工程设计、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方和供应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等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有效地节约了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的投入。

(4)国内及世界经济趋紧,行业形势景气度不高。鉴于外部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如按原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

因此拟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并延长项目建设期。

3、变更计划及必要性分析

(1)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的计划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原募投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820万元变更为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

公司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将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自建写字楼,投资总额增加482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入。由于市场竞争逐渐激烈,研发投入需求加大,通过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投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2)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原募投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变更为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近年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器的市场较好,产品需求量不断提高,对于生产的投入要求逐渐提高,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从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运动型PLC、高端伺服驱动器生产规模,增加公司收入。

(3)延长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的计划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审慎研究后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间由原定2018年12月延长至2019年12月。

公司将延长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国内及世界经济趋紧,国内相关产品需求量减少,行业形势景气度不高。鉴于外部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如按原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为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放缓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原募投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在国内外建设 39 个办事处,进一步强化公司营销能力、售后服务能

力和营销培训能力。项目总投资 4,329.00 万元,新增销售人员 193 名,国内开

设一级办事处 5 家、二级办事处 22 家、三级办事处 9 家,国外开设办事处 3

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间由原定2018年12月延长至2019年12月。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对于营销网络建设的广度和深度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继续扩大和完善营销网络的建设。

对于公司的影响:

营销网络的继续建设和完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销售能力、培训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这些能力的持续增强将有利于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行业方案

的推广。建立和完善公司稳定的营销网络,进一步规范公司销售管理,有利于增强公司对营销网络的管控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认知掌握下游行业发展趋势。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并延长建设期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间,同时将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及实际运营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有效支撑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之前已对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并综合了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及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延期、项目实施情况不及预期、项目投产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问题,从而影响到募投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且出于对公司未来更长远发展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吻合。同时,公司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编号:2019-018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18 年年报执行财政部通知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有关科目的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均无影响。

●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无需对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公司于 2019 年 4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调整 2018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并追溯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三)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

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做出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无需对 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需调整 2018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并追溯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等。

2、(合并)利润表

(1)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转入新增的“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补充“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等项目。

(二)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对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做出相应调整。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会计政策包括:

(1)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法”。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减值准备。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项金融资产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的部分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主要修订了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原 则等,修订后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内容包括新增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项目,删除 2014

年前财政部颁布并实施的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项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合并)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

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等项目;

删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等项目。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等项目。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8 年年报执行上述财政部通知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有关科目的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均无影响。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无需对 2018 年度

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9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51号”文《关于核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03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