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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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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8年末股本总数1,790,679,98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537,203,995.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送股合计358,135,997股(每股面值1元),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48,815,982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多高层钢结构、轻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建材产品,2010年,公司为加大钢结构住宅推广力度,树立钢结构住宅样板工程,成立房产公司开始涉足钢结构住宅的房产开发业务。2014年,公司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创新商业模式,开创了以技术、品牌、管理方法等资源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业务模式。2018年,公司在继2014年开创了以技术、品牌、管理方法等资源实施许可为核心战略合作业务模式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投资设立了万郡绿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重点培育建设绿色建筑产业生态价值链平台,为公司及绿色建筑产业生态圈内的国内外房产企业、建筑企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钢构企业等主体,提供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服务、各种部品部件、建材、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线上线下采购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

(二)经营模式

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是为公司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化发展而进行的战略布局,是公司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研发成果的载体,目前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大。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为通过“招拍挂”取得开发土地后,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在达到销售标准后进行相应销售工作。

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钢结构上市公司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萧钢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承袭杭萧钢构优良的文化基因,共享其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等资源优势,斥巨资引进全球领先的德国及奥地利生产设备与工艺,专业生产压蒸无石棉纤维素纤维水泥平板(CCA板,公司在国内注册了唯一的商标)、钢筋桁架楼承板(TD板)、装配式钢筋桁架楼承板(ATD板)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新型建材系列产品。

依托前期在全国的战略合作布局优势和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拟通过集成绿色建筑产业生态圈内的部品部件、建材、房产、建筑、装饰企业来整合建筑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以绿色建筑互联网产业平台为着力点,打造一个以绿色建筑全产业链材料为产品的垂直领域B2B电商交易平台一一万郡绿建。通过采取在线上商城进行B2B交易和在线下产品体验馆进行产品展示和服务体验,来促使客户企业在销售、采购、管理、经营等环节实现成本降低及效率提高。

(三)行业情况说明

装配式建筑是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代表新一轮建筑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既是传统建筑业转型与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支撑。

钢结构带有先天的装配式基因,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装配式建筑的重要分支。钢结构在我国应用已超过30年,特别是近10余年发展迅速。目前国内钢结构行业总体呈现市场化程度高,行业集中度低,同质化竞争严重的特点。钢结构行业根据工艺和用途的差异,可分为轻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含网架、桁架结构等)三个子行业。从行业细分市场看,在以厂房为代表的轻钢领域,由于其应用最早也最为广泛,技术相对成熟,进入壁垒相对较低,参与竞争的中小型企业众多,市场分散且竞争也最为激烈;在多高层钢结构领域,由于钢结构工程技术含量高,制作安装难度较大,产品质量及精度要求高,竞争较轻钢市场缓和;而空间结构主要运用于大型体育场馆、剧院、机场、火车站等大跨度公共建筑,对资金实力和资质要求高,对产品质量和精度也有更高的要求,进入门槛高,在三者中竞争最为缓和,但随着多高层、大跨度空间钢结构市场领域技术发展以及技术壁垒的削弱,目前也已进入竞争较激烈的阶段。

钢结构在超高层、大跨度空间结构、工业厂房这些领域应用已非常广泛,其设计理论、规范标准、施工技术也非常成熟,而钢结构在住宅上的应用,因我国钢结构住宅市场兴起较迟,市场占有率低,由于存在技术壁垒,竞争态势还未充分发育,但随着建筑工业化和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在国家顶层设计及产业政策的助推下,装配式建筑进入全面提速阶段,钢结构住宅将有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前景,也将有力助推钢结构市场的发展。

从目前建成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看,钢结构结构体系成熟、围护材料逐步改善、装配工艺不断优化,住宅整体性能大幅提升,工程造价逐步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具备了产业化发展的条件。公司承建的100万方万郡大都城项目、万郡陶山府、绿城柳岸晓风、桂语江南、凤起潮鸣项目、东城金茂府、泰禾中央广场、天阳融信东方邸、湖州赞成海月、杭州萧山的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武汉世纪家园、厦门帝景苑、许昌空港城、乌鲁木齐巴哈尔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于都县双创公寓项目、莫干山郡安里、湖州赞成置业项目等都为我国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

近年来我国装配式行业相关产业政策不仅暖风频吹,且已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等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多项国家政策,政策明确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及任务,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而在积极探索发展装配式建筑过程中,2017年,住建部先后通过第1418号公告和第1773号公告批准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分别自2017年6月1日和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为装配式建筑发展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顶层设计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推动我国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持续发展。2018年12月底,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2019年 3月底,住建部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中“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再次被明确提及。

装配式建筑分为装配式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而钢结构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国家目前的经济战略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日趋重要。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分会中国钢结构建筑行业报告,2017年全国钢结构完成产量为6145万吨,较上年增幅为10%,近五年钢结构完成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从钢结构产品分类来看,住宅建筑、多高层/超高层建筑和场馆类建筑三类在2017年约占钢结构产品总量的67%。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的数据,2017年度我国钢结构产量突破6400万吨,预计2018年度产量超7000万吨,钢结构产量平均年增长13.3%,近十年产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

我国钢结构行业在建筑业仍不是支柱产业,钢结构在建筑业的占比不高(钢结构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不到3%),钢结构在建筑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而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是建筑业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藏钢于民”、完善战略储备、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相信在全国各地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的背景下,钢结构建筑行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步提高,2018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8,436.73万元(其中房产销售收入86,909.546万元),同比上升33.62%,利润总额67,672.17万元,同比下降26.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99.23万元,同比下降26.04%。

2018全年完成钢结构产量48.48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24.72%;2018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新签合同81.87亿元(不含房产销售),较上年同期增长54.76%。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金额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大合同有: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13,755万元)、安华.领秀城项目钢结构工程(14,056万元)、南开区钢丝绳厂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工程(11,002万元)、北京市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9合同段钢结构工程(16,139万元)、玉溪职教园区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及玉溪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迁建项目一区工程施工项目(49,283.89万元)、欧珀公司第二运营基地项目钢结构工程(20,415.28万元)、绿地中心·杭州之门项目(21,000万元)、全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39,495万元)、深圳市南山区后海T107-0068宗地项目BC栋钢结构制安工程-补充协议(23,770.49万元)、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炼油和聚丙烯厂-补充合同(3400万美元)等。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23家合作单位就技术、品牌、管理方法等资源实施许可业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涉及资源使用费8.33亿元,报告期内确认资源使用收入7.93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和98家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涉及资源使用费总计34.67亿元。目前实际已收到30.657亿元(其中报告期内的签约23家,共83300万元,回款71000万元),针对少部分未收到款项,公司将积极与合作方沟通,争取早日完成该部分资源使用费的收取。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影响2018年度利润表项目“管理费用”减少人民币193,728,983.89元,“研发费用”增加人民币193,728,983.89元;调整影响2017年度利润表项目“管理费用”减少人民币186,489,722.02元,“研发费用”增加人民币186,489,722.02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