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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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9一02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具体落实的专项合作项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的签署

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与国美控股于2019年4月13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二)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1、森工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海军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注册资本:50,55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3月2日

经营范围为:森林抚育、植树造林、采伐制材、森林管护、中药材种植;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林业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林业副产品、山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建材、普通机械、矿产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汽车租赁;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经营项目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业;电子商务;担保、保险代理、典当、信贷咨询、资本运营及有关金融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截至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280,85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国美控股

公司名称: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秀虹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410室-111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25日

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伙伴,互相开放资源,彼此赋能,互惠互利,全面、持续开展多层次深度合作。

2、森工集团向国美控股提供旗下优质产品,首批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泉阳泉”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产品;“天祥”长白山蜂蜜系列、“吉森”野生蓝莓饮品系列、“吉森”黑木耳、“吉森”红松子、“吉森”人参等森林特色食品;“霍尔茨”木门及家装系列、“金桥”地板系列、“露水河”人造板系列等家装建材产品。

3、国美控股向森工集团提供包括线下门店与线上电商平台在内的渠道资源和物流解决方案,以视同自有产品的方式导入森工集团产品,将森工集团的“泉阳泉”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吉森”长白山森林特色食品、“霍尔茨”“金桥”“露水河”等优质林木加工产品作为面向客户建立“高频”、“粘性”购买习惯的重要产品资源,森工集团则围绕长白山优势资源为国美控股打造战略性的优质产品源头供应基地。

4、双方彼此共享客户资源、自有媒体宣传资源,互相推介彼此品牌;互相支持扶贫攻坚。

5、双方积极创造资本合作契机,森工集团向国美控股开放上游资源开发项目的合资合作,国美控股向森工集团开放下游渠道建设项目的合资合作。

6、双方成立战略合作推进组,定期交流互动,落实具体专项合作项目,履行本框架协议各项约定。

三、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森工集团与国美控股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持续深化深度战略合作,同时拓宽了我公司主要产品“泉阳泉”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产品,“天祥”长白山蜂蜜系列产品、“霍尔茨”木门及家装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与国美控股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具体落实的专项合作项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