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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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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05,284,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0元(含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作物保护、有机硅材料两大产业。开发形成以草甘膦原药及剂型产品为主导,杀虫剂、杀菌剂等多品种同步发展的产品群;围绕有机硅单体合成,完善从硅矿冶炼、硅粉加工、单体合成、下游制品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形成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硅烷偶联剂四大系列产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生物科技、航空航天、医疗卫生、建筑材料、电子电气、新能源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新成立磷基材料事业部,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磷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阻燃剂产品一体化运营。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有机硅材料和作物保护为一体的上市公司,紧紧围绕公司“一体两翼(做精做强基础产业,发力有机硅终端和农业服务产业)”、“三个核心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数字化经营能力、全球化发展能力)”、“四大转型(战略、组织、文化、机制)”、“五化(绿色化、智能化、平台化、终端化、国际化)”的“12345”战略发展主线。建立了由公司高层经营管理团队组成的“公司决策指挥中心”为中枢核心,由公司职能部门构成的“决策服务型后台”,由供应链中心、采购中心、制造事业部、技术中心组成的“资源支持型中台”,由有机硅材料事业部、农业服务事业部、海外事业部、无机硅事业部、金融事业部等组成的“前线作战单元”协同联动的组织形态,推动“战略转型”落地,不断拓展上下游产业和海内外市场。公司由产品的供应商转向应用技术服务商,由提供产品转向提供技术。

(三)行业情况

随着生产成本的提升,农化大公司重组步伐加快,产品生产集中度越来越高,农化行业格局由原来分散的竞争逐渐转变为行业巨头间的抗衡。中国农化行业发展呈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科技兴农三个大趋势和发展方向。在这三个大趋势下,包含了植保飞防、制剂创新、并购整合、农业专业化服务和数字化农业等小趋势。受环保、企业搬迁、市场需求量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农药原药表现出价格涨降幅大、时而断货时而充足等现象。中国农业将加速协调整合,加速现代化进程,与此同时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兴农模式也将成为主流。

有机硅行业增长,得益于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的主导产品有机硅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内部积极优化经营策略,不断调整产品及客户结构,紧紧抓住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机遇,通过产能最大化,供应链优化,把握市场节奏,产销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规划清晰刻画,转型升级高度聚焦,核心优势深入打造,组织队伍不断优化,企业文化全面落地,经营业绩大幅增长。荣获中国化工500强、中国氟硅行业30周年领军企业、中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百强,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第48位等荣誉。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00,095.2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339.00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安(阿根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尼日利亚)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公司、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安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镇江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加纳)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科特迪瓦)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马里)农资有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山东鑫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AKOKO Goldenfields Ltd.、浙江励德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泰州瑞世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轩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金禾植保有限公司、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inmax International LLC、建德市新安植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乡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信阳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夏邑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卫辉市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飞客湖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绥宁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飞客(江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霖田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农家富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农家富农资有限公司、襄阳和年丰农资有限公司和武汉农飞客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安迈图公司、泰兴兴安公司、新安阿根廷公司、绥化新安公司、新安创投公司、新安进出口公司、新安国际公司、新安尼日利亚公司、新安香港公司、浙江同创公司、维捷新科技公司、开化合成公司、开化元通公司、黑河元泰公司、阿坝州禧龙公司、新安包装公司、新安物流公司、镇江物流公司、江南化工公司、新安天玉公司、新安阳光公司、新安科特迪瓦公司、新安马里公司、宁夏新安公司、芒市永隆公司、山东鑫丰公司、加纳金阳光公司、AKOKO公司、浙江励德公司、泰州新安公司、南京中绿公司、四川轩禾公司、江苏金禾公司、新久融资公司、上海崇耀公司、杭州崇耀公司、新安美国公司、新安植保公司、乡乡丰公司、江苏丰裕公司、农飞客公司、安阳农飞客公司、信阳农飞客公司、夏邑农飞客公司、濮阳农飞客公司、卫辉农飞客公司、宿迁农飞客公司、湖北农飞客公司、临沂农飞客公司、新疆农飞客公司、浙江农飞客公司、湖南农飞客公司、南县农飞客公司、绥宁农飞客公司、江西农飞客公司、江苏农飞客公司、海南霖田公司、湖北农家富公司、随州农家富公司、和年丰公司和武汉农飞客公司)等6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