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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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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1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2019年1月11日发布《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51)、《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60)、《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增持价格不高于3.50元/股。增持计划履行期自原定实施期间届满后延长6个月至2019年7月1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1%。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期间过半,嘉裕投资实际增持股份数尚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除嘉裕投资自身资金安排因素外,主要原因为由于证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自2019年2月25日起,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嘉裕投资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3.50元/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嘉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7,98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嘉裕投资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与比例: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50元/股,嘉裕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增持计划履行期自原定实施期间届满后延长6个月至2019年7月1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增持计划应当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1%,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5,147,155.00元。增持后,嘉裕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80,306,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

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期间过半,嘉裕投资实际增持股份数尚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除嘉裕投资自身资金安排因素外,主要原因为由于证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自2019年2月25日起,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嘉裕投资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3.50元/股。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嘉裕投资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以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嘉裕投资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1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5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月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号)核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向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等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其中,嘉裕投资认购的15,000万股份锁定期为60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55,000万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已于2015年4月21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33)。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嘉裕投资认购的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1、2014年10月,公司实施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3,530,467,026股。嘉裕投资承诺限售的股份增至22,500万股;

2、2016年1月,公司实施配股发行股票,按每10股配3股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实际配售1,013,743,887股,公司股本增至4,544,210,913股。嘉裕投资承诺限售的股份数量不变;

3、2016年9月,公司实施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6,816,316,370股。嘉裕投资承诺限售的股份增至33,750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嘉裕投资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由于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5年配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了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25)。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具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5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公告附件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