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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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9一019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穗恒运A,证券代码:000531)连续三个交易日(于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2019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00% - 950%。2019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将在 2019 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初步估算,具体以2019 年一季度报告为准。

4.经查询,公司、大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大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