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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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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488 公司简称:展鹏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是国内拥有自主变频控制核心技术并较早应用于电梯门系统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包括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在内的多元化电梯配套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载客电梯、载货电梯、特种电梯等各类垂直电梯制造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如下:1、电梯门系统电梯门系统具体包括电梯门机和层门装置。电梯门系统产品示意图2、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公司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产品主要包括电梯一体化控制器以及与之配套的内呼板、外呼板和指令板等产品。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产品示意图3、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公司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包括轿厢、层门板、门套、地坎、光幕等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料部制定采购计划并安排实施。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标准》、《供方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持续评估均有严格的要求和管理。物料部会同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共同执行合格供应商的开发、评价和管理等工作。同时,除《采购协议》外,公司和合格供应商签署《质量技术协议》,以保证原材料供货的质量。公司在《货币资金管理标准》中明确了不同采购金额的审批权限。公司每笔采购订单均需由物料部采购专员制定、审核后提交物料部经理审核通过方能执行;金额较大的采购订单还需视金额大小交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属于非标准件产品,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均为非标产品,一般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公司作为专业的电梯部件制造商,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电梯整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面向终端客户的销售服务网络体系,能够在售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更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电梯整机制造厂商一般对电梯关键部件提供商的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准具有较高要求。公司坚持技术和服务并重的营销拓展策略,目前,公司已在全国主要省份配备了区域销售经理,并在上海、沈阳、天津、杭州、湖州、佛山、重庆、泉州、武汉等重点市场设立了9个营销服务网点,相应负责各区域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和品牌推广等活动。

公司现有营销网点分布情况:

注:公司总部无锡负责江苏和山东区域市场。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技术和机械技术结合的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的“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99)”。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板材、钣金冲压件、机加工件、导轨、电机、电子元器件、滚轮、橡塑材料、标准件、包装材料等制造业。上游行业属于成熟制造行业,市场竞争充分。本行业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渠道畅通。从材料价格来看,钣金冲压件、机加工件和板材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地坎主要材料为铝材,电机主要材料为铜材,因此上述材料采购价格分别与钢材、铝材、铜材价格走势直接相关。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电梯整机制造行业。下游行业的电梯产量增减会导致对本行业产品需求的波动。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持续,电梯行业总体呈稳定增长的态势,并推动电梯部件行业的市场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4,470,889.05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008,179.10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9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奚方先生、丁煜先生、蒋月军先生、万如平先生、胡晓麒先生和蔡永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展鹏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鹏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购买了浦发银行南长支行3,000万及3,4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均为2019年8月20日,购买了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4,4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9月16日,于2019年4月15日购买了平安银行上海分行4,500万及4,7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分别为2019年5月17日与2019年12月25日,以上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日期,鉴于以上理财产品系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本次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对以上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永昶机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7日购买了建设银行苏州望亭支行1,8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6月20日,公司于2019年1月8日购买了浦发银行无锡南长支行7,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6月10日,于2019年1月9日购买了广发证券无锡太湖大道营业部1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6月26日,于2019年4月12日购买了浦发银行无锡南长支行4,2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14日,以上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日期,鉴于以上理财产品系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本次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对以上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展鹏科技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18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金培荣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常呈建回避本次表决;

(3)分项议案三: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杨一农回避本次表决;

(4)分项议案四: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蒋月军回避本次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19年5月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8),会议资料详见该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审议流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008,179.1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922,131.79元。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1,788,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奚方先生、丁煜先生、蒋月军先生、万如平先生、胡晓麒先生和蔡永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231,933.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465,508.79元(包含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250,000,000.00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损益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 9号),5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201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进行的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会计处理。企业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得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比较数据。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以及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468,34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2,371,652.0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账号:84110154740002927;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78010122000559311;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账号:510903428210702;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账号:8110501012500875863;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408410100100442733;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账号:10657501040007273;

2017年5月10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399,413.7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02,263.19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604,860.00 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 5587 号)。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25,000 万元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7年-2018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57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累计转回募集资金户1,570,000,000.00元,理财产品收益累计为15,289,634.84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展鹏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受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环境变化和行业竟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公司综合考虑现阶段电梯配件市场需求减弱,以及随之带来的产能过剩风验,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拟将“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日”、“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公司于2019 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此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实际环境情况,拟将“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由2019年6月延长至2020年6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募投项目中的“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依据是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扩大产能匹配当时的市场环境及满足当时的市场拓展规划需要,项目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现有产能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延缓了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介于市场需求变化较大且公司难以预测未来的投资收益,拟将“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因此,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年限的延长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