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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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9-044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及补充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 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1.7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之内。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19-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股票价格一直高于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修订版)》的要求,若公司股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1.70元/股),公司将结合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