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续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4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续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5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15-04号)、东阳市公安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东公经冻财字[2019]10097号),获知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续冻,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冻结情况
2017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9),鼎立控股持有的鹏起科技200,276,02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200,274,000股股份已质押)。冻结期2年,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止。
二、股份续冻情况
因上述冻结即将到期,且鼎立控股非法吸储案件尚未审结,2019年4月15日,东阳市公安局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东公经冻财字[2019]10097号),请求继续冻结鼎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续冻股数:200,276,02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200,274,000股股份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1.43%;冻结时间: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7日。
截止目前,鼎立控股持有鹏起科技的全部股份均被冻结。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