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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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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2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振林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拟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王振林先生,1975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曾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中电投蒙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家电投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王振林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王振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王振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