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3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和2019年1季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8年度将亏损29.23亿元,亏损金额巨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0.56元;201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2-2.5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被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诉讼(详见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如在2019年4月底前被法院受理,公司2018年底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将发生变化,亏损金额还将有可能大幅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ST中绒,股票代码:000982)股票2019年4月12日、4月15日及4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达到13.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和2019年1季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8年度将亏损29.23亿元,亏损金额巨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0.56元;201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2-2.5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因公司被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诉讼(详见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如在2019年4月底前被法院受理,公司2018年底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将发生变化,亏损金额还将有可能大幅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因未清偿到期债务遭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诉讼已达人民币253,579.91万元、美元2,736.81万元、欧元1,440.09万元,上述诉讼公司均已如实进行了披露。
5、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中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81,49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51%;中绒集团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81,4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5%,占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481,496,444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其所持股份已被9次轮候冻结.
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暂时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中绒集团的股票在解冻前不能在二级市场直接卖出或被平仓。 但若中绒集团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之后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6、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