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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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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87,419,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95%。1名股东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帆影律师、叶苏群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张伟丽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芳、吴振宇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桂林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出席了本次大会;财务总监张伟丽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6、8、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丹锋、应大成、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帆影、叶苏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35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铁科技,股票代码:603300)于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9年4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至4月1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华铁科技股份2423.26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336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4852.9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008%。

2、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乾日安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5、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