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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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340,792.84元,较期初减少43.24%,主要是期初部分预付款项已结清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983,757.00元,较期初减少47.76%,主要是期初部分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93,364,154.94元,较期初增加84.03%,主要是本期新增理财投资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5,643,267.66元,期初余额为0.00元,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79,099,868.09元,较期初增加65.56%,主要是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950,290.72元,较期初减少14.18%,主要是期初未缴税金已缴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65,222,579.30元,较期初增加21.07%,主要是应付质保金增加所致。

8.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9,716,359.02元,较同期增加13.93%,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12,900,191.29元,较同期增加11.76%,主要是本期劳务费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471,493.95元,较同期减少61.72%,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330,188.68元,较同期增加348.85%,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3,938.74元,较同期减少99.61%,主要是同期发生额较高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接到原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书面通知,中兴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3月3日,中兴集团函告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0,911,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8日开市起复牌。2019年3月22日,公司接到中兴集团通知,经公开征集和评审,最终确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为拟受让方。2019年3月28日,中兴集团与辽宁方大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19年4月3日,中兴集团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转让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2019年4月10日,双方完成股份过户登记,辽宁方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0,91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威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2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9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刊登在2019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登在2019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9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2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23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5:00至2019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本公司9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日、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一16:00。

6.登记地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证券部。

7.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传 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联 系 人:刘女士 胡女士

8.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1.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19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

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9-22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