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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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对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资产总计为732,709.18万元,负债合计为261,628.6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471,080.58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35.71%。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9,638.23万元、58,884.09万元、38,911.55万元和33,731.50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2,477.96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次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上市审批或核准的具体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六、本次债券由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8年9月末,担保人对外担保金额总计336,113.08万元,占同期净资产额的比例为48.43%。从被担保人的分类来看,对国有企业的担保总额为283,499.28万元,占对外担保余额的比例为84.35%;对民营企业的担保总额为52,613.80万元,占对外担保余额的比率为15.65%,其中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定主体AA)提供了32,313.80万元小公募的担保(小公募发行规模为9亿元,已回售5.77亿元)。若考虑发行人本次债券全额发行,担保人对外担保余额占其2018年9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将达到55.64%。
七、2016年8月24日,经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泰州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泰州万里长江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泰州南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发行人86,908.00万元、11,894.00万元和11,198.00万元股权质押给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次债券担保方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系为江苏望涛为本次债券提供的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2017年5月2日,口岸船舶在公司登记机关泰州市高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权质押之登记备案手续。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预计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有所保障。如果未来担保人需履行本次债券代偿义务,发行人将会面临控制权变更、股权拍卖等风险。
八、如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财务数据摘自发行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1-9月的财务数据,摘引自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九、2007年以来,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从2008年的高点下行至2018年9月末的1,540点,较2008年11,689点下降86.83%,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对船舶的需求短期内不会发生明显改善。同时,从克拉克松新船价格来看,截至2018年9月末,各船型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如果未来公司所处造船行业景气度持续低位徘徊或船舶价格持续下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由于江苏省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暂不受理码头、船台等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故发行人截至2018年9月末房屋及建筑物中尚无权属证件的房屋及建筑物资产净值合计74,823.65万元,占当期末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02%。虽然发行人固定资产中码头、船台等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权属证明,但码头、船台等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发行人,故预计上述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发行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律师公证等方式进行变现。如果未来登记政策全面实施,发行人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明,可能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资产变现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二、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973.38万元、4,859.42万元、4,168.65万元和4,045.42万元。截止2018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系融资租赁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往来以及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材料的材料款等。其中,材料采购款为上海龙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及时提供原材料导致,发行人每年定期催款并计提了全部坏账准备。由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无法进一步收回,将对发行人日常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三、金融危机后,公司预收船舶进度款比例大幅下降,大部分新接订单的预收船东进度款比例从以前的80%下降到20-50%,只有少数国内订单的预收比例保持在80%。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收到的预付款占船价的加权平均比例分别为24.34%、16.55%、27.14%以及28.07%。发行人所处的造船行业需要巨大的资金铺底,预收款比例的大幅降低,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来保证平稳的生产运营。虽然目前各个银行给予了发行人较充足的授信额度,在建船舶均有相应的银行配套贷款来保证船舶的顺利建造。但如果未来预收船舶进度款比例持续下降,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资金垫付压力,从而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本次债券更名提示
鉴于2017年已经过去,发行人曾将本次债券名称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调整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说明书名称改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发行人已于2019年1月25日成功发行“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故本期债券名称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改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次发行、申报、封卷及备查文件中涉及上述调整的,调整前后相关文件及其表述均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泽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63,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3755888466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朝义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于义训
联系电话:0523-86963722
传真:0523-86911508
邮政编码:225321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发行人业务属于C制造业类中的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3731金属船舶制造小类。发行人业务的行业代码为C3731。
经营范围:造船、修船、拆船;自产船舶、机械设备、钢结构的出口、修造船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修复,加固,技术咨询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船舶附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2016年8月15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的议案》,2016年9月10日股东会表决通过。
发行人本次拟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申请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公司债券。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首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其他发行条款。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2018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9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代码:155347
4、债券简称:19口岸02
5、发行总额: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000.00万元。
6、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不追加相应的发行额度。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0、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统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有效申购指: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并符合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且在票面利率以下(含票面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申购),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具体配售规则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9年4月19日,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7、利息登记日:2020年至2022年每年4月19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8、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4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到期日:2022年4月19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4月19日。
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18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18日。
21、兑付登记日:2022年4月19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有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兑付日期:兑付日为2022年4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其后1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5、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26、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7、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开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于上交所上市交易。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于发行前5个工作日内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泽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66号
办公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66号
联系人:于义训
联系电话:0523-86963722
传真:0523-86911508
邮政编码:225321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第二层
联系人:易祎、陈铖
电话:021-68779201
传真:021-68779203
邮政编码:200122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薛国财
住所:四川北路1717号嘉杰国际广场26楼
联系地址:四川北路1717号嘉杰国际广场26楼
联系人:周伟、熊顾军
电话:021- 62101316
传真:021- 62103539
(四)会计事务所: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联系人:林青松
电话:025-83203766
传真:025-85567387
(五)会计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桦
住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
联系人:桂标
电话:021-63663636
传真:021-63666510
(六)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人:韩光明、宋莹莹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担保机构: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改红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6号
联系人:杜宏伟
电话:0523-86963191
传真:0523-86963508
(八)公司债券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蒋峰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账号:【3128000010120100113459】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购买人、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债券视作同意开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级别
发行人聘请了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且在一般情况下,未来信用等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与机遇
(1)公司船舶制造规模较大,产能利用率较高;
(2)公司重视研发和技术投入,与较多机构展开合作,已形成丰富科研成果;
(3)2015年以来,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表现为净流入,对利息保障能力较强;
(4)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增信作用。
2、主要风险与挑战
(1)航运市场下行压力较大致使船舶及时交付的难度加大,给造船企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2015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形成一定压力;
(3)船舶订单预付款比例的降低,增加了公司船舶制造资金垫付压力;
(4)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较大,且被担保企业均归属于关联行业,存在较大的或有风险。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大公国际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度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大公国际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大公国际并提供有关资料。
大公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大公国际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大公国际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二、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302,000.00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250,803.51万元,占总授信额度的83.05%。
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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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信用情况
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四、直接融资情况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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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2年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总额为30,000.00万元,已于2013年5月28日前全部偿还;发行人2013年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总额为30,000.00万元,已于2014年4月27日前全额偿还。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净资产总计471,080.58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发行的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总计0.00万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本次债券经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后,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累计债券余额为5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8年9月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61%,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00%。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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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泽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63,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3755888466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朝义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于义训
联系电话:0523-86963722
传真:0523-86911508
邮政编码:225321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发行人业务属于C制造业类中的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3731金属船舶制造小类。发行人业务的行业代码为C3731。
经营范围:造船、修船、拆船;自产船舶、机械设备、钢结构的出口、修造船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修复,加固,技术咨询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船舶附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最近三年内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基本情况
2003年12月30日,王俊泽等47名自然人和中商企业集团公司共同组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万元,其中王俊泽以货币资金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64%,中商企业集团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9%,其他46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8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27%,经泰州金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金会验(2003)1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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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次变更
1、第一次变更
2007年1月18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吴玉林等16名股东将182.00万元股权转让给王俊泽,王俊泽与吴玉林等16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7年2月6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王俊泽等42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增资1,210.00万元,其中,王俊泽以货币资金增资348.00万元,其余41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增资862.00万元。2007年2月6日,泰州市金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金会验字(2007)3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2月5日,1,210.00万元增资款已足额投入。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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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次变更
2007年4月25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8,490.00万元,其中原股东陈建国等10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增资200.00万元,新股东北京坤辉鑫业钢铁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8,290.00万元。2007年4月26日,泰州市金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金会验字(2007)12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4月25日,8,490.00万元增资款已足额投入。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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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次变更
2008年5月19日,中商企业集团与戚文川等10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0.92%股份分别转让给戚文川等10名自然人,总注册资本不变。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下转14版)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稿)
发行人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66号)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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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签署日期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