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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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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财务决算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65,165,768.4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164,460,832.74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拟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8日召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8号文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13号文同意,公司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威帝转债”,债券代码“113514”。

公司该次发行的“威帝转债”自2019年1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25,000元“威帝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1,079股。

根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可转债转股结果,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回购股份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五、七、八、十、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财务决算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65,165,768.4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164,460,832.74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5,000,000.00元。2015年5月22日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购款230,55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670,000.00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07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4,370,123.9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5年5月,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8年7月,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13,880,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费用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1,096,606.8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费用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1)用于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

(2)用于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11月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1月2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月31日,期限9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1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7-046)。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205,194.44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1月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3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1月2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5月1日,期限18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2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7-046)。公司已于2018年5月2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6,000万元及收益1,260,000.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5月1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5月14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8月13日,期限9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4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8-024)。公司已于2018年8月13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445,000.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5月1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3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5月14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12日,期限18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5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8-024)。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2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895,000.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8月23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8月24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22日,期限90天,本期预计收益率4.1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8-050)。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2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410,388.89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1月27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8JG252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11月27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8日,期限35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6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8-064)。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8,000万元及收益251,444.44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10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8JG227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11月1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8日,期限58天,本期预计收益率3.7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2018-057)。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该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17,000万元及收益1,009,375.00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163,782.57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及支付募投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

本事项经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年度《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5月22日划转到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签订合同金额135,869,542.51元,实际支付125,670,459.08元,其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支付。

注5:募集资金总额 216,670,000.00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300,335.10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注6: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延至2019年12月。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7月27日划转到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签订合同金额11,436,449.27元,实际支付3,636,731.60元,其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支付。

注5:募集资金总额192,403,393.14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36,731.60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8日

至2019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3、5-9项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上述第4项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3: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联系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51-87101100 传真:0451-871011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