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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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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含),债权期限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头和乐山各2.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2018年1月5日,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0月27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0号),2019年3月18日完成可转债发行,并于2019年4月10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于2018年1月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影响,相关配资额度未达预期,为保障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彰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的良好预期,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决议,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截止2018年5月7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云信-弘瑞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7,703,9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成交总金额合计为89,797.94万元,成交均价为11.56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8年5月8日-2019年5月7日。

为增强员工及投资者信心,经友好协商,原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委托人同意转让24,000万份优先级份额给通威集团,占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44.44%,通威集团以自有资金购买该部分优先级份额。相关工作已于2018年8月20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购买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份额的公告》。

3、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公司的回购方案,在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股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汉元

日期:2019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0438 公司简称:通威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