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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公司将随时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二)证券投资业务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公司已制定有《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上述业务。
五、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92,488.7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73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5,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94,250.00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信验[2019]0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监管。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92,488.7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可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92,488.78万元。2019年4月16日,四川华信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川华信专(2019)18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四川华信结论性意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四川华信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3、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92,488.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92,488.7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六、上网公告文件
1、四川华信出具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川华信专(2019)188号。
2、中信建投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将专项制定操作流程,履行报备手续,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基建工程进度,由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交易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票据,财务部门将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支付票据手续(开立包含、背书转让手续等);
3、财务部门将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票据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在次月10日前将当月通过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票据支付与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保荐机构意见
通威股份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05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98,338,87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7.40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4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78,599,997.4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信验[2016]13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530.25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投资
与技术改造情况
及2019年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投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新建、合作、租赁等投资行为及强化技术改造投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现将公司2018年度投资、技术改造情况及2019年计划公告如下:
一、2018年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统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相关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一)2016年披露的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公司披露了分别与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唐山滦南区人民政府、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签及东至县人民政府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司预计分别在唐山市丰南区、唐山市滦南区、龙虬镇及东至县投资30亿元、2.7亿元、10亿元以及8亿元建设“渔光一体”项目,部分项目分期实施。唐山市丰南区“渔光一体”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并网;滦南区、龙虬镇及东至县“渔光一体”项目因客观原因截止目前尚未取得指标,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决定终止投资。
(二)2017年披露的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1、2017年公司披露了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单晶硅棒项目,公司下属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占合资公司15%股权。该项目已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一车间、二车间各2.5GW已分别于2018年1月、9月投产。
2、2017年公司披露了在双流西航港建设年产4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亿元,分期实施。其中二期已于2017年三季度建成投产,三期已于2018年11月建成投产。
3、2017年公司披露了将在乐山及包头分别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投资各80亿元,分期实施。乐山和包头一期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已于2017年如期开工建设,并分别于2018年10月、12月建成投产。
4、2017年公司披露了新建20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项目,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120亿元,3-5年内逐步建成投产。截止目前项目已启动建设,预计2019年底建成10GW产能,届时公司电池片产能累计将达到20GW。
三、2019年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将继续围绕饲料(包括相关产业链)及光伏新能源两大主业进行投资及技术改造,预计全年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
四、其他说明
为提高投资效率,及时抓住发展机遇,在上述“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涉及的具体项目实际发生时,除单项投资或技术改造涉及的金额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的,直接由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执行,不再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投资或技术改造实际投入超过本次预计金额的,则超过部分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五、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及2019年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6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汉元先生、禚玉娇女士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定价原则和结算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通宇物业
公司名称: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11号5层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保洁、仓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通威传媒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11号5层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宇物业及通威传媒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通宇物业及通威传媒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19年将继续接受通宇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特约服务、会务安排、停车等一系列服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预计为2000万元左右,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特约服务费用、会务费用、停车费用及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等,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宇物业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二)2019年,通威传媒将承接公司一系列的宣传、推广及相关配套业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2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传媒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宇物业系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拥有专业的物业服务团队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化”管理系统认证。公司总部及部分分子公司均接受通宇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国际形象、优化办公环境,符合公司利益。
(二)通威传媒系通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样秉承通威的文化及战略理念,相对熟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结合其专业化运营,能够为公司提供的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推广及相关配套服务,有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营销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综合品牌价值。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发生总额为4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0.27%、0.15%、1.97%,不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根据现行资金市场多样化的金融环境,为保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0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4、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资金等)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仕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仕贤先生将与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仕贤:男,1972年生,市场经济研究生。1996年加盟通威,先后任涪陵通威饲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项目经理,河南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8日
至2019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特别决议议案:10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9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34楼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联系人:严轲 陆赟
联系电话:028-86168555 028-86168551
传真:028-85199999
电子邮件:zqb@tongwei.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的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一05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解决农村的中小规模客户在畜牧水产养殖经营过程中和户用光伏分布式项目所需的资金困难,公司为购买和使用本公司产品的客户进行贷款担保。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在保合同余额:28,063.06万元;对外担保在保责任余额:22,016.82万元。
二、2019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在保余额最大的前五位被担保人情况
■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0号文)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5,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94,250.00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信验[2019]0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甲方)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乙方)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丙方)于2019年4月16日分别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在各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各专户专项用途如下表所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蒲飞、刘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上接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