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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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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8 900908 公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按2018年年末总股本1,156,399,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 元(含税),共计分配138,767,997.12元,B股以派发红利当日的汇率折算成美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烧碱、氯及氯制品,以及聚氯乙烯塑料树脂与制品。现公司主要产品烧碱年生产能力达到72万吨、二氯乙烷72万吨、液氯60万吨、糊状及特种树脂8万吨。

(2)经营模式:公司在上海化工区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与国际化工公司紧密合作,在化工区建立了装置配套、管道输送的一体化运营模式。一体化产业链模式主要以赛科公司乙烯产品为龙头,公司的氯碱产品为基础,德国巴斯夫、科思创、美国亨斯迈公司异氰酸酯、聚异氰酸酯和聚碳酸酯等精细化工为中间体和涂料、胶粘剂等精细化工产品为终端的、较为完整的化工原料、中间体、产品和废弃物的互供共享的一体化产业链。具体产业链结构如下:公司为园区主体MDI/TDI/PC等装置提供原料氯和烧碱,并利用乙烯原料,二次用氯,消化副产品氯化氢气体,制造二氯乙烷。为此,公司在化工区配套建设了72万吨烧碱和72万吨二氯乙烷装置,所生产的液氯主要供应化工区下游。充分实现资源的高效转化,形成在资源、成本、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化工园区采用通过氯气管道、烧碱管道隔墙式供应模式,既保证了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又使物流成本归零。一体化商业模式提高了公司长期稳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也为下游客户获得长期稳定可靠的氯碱产品供应提供了保障,真正体现了互利共赢。

(3)行业情况说明:2018年世界氯碱工业总体呈平稳小幅增长态势。烧碱总产能达到 9620 万吨,产量达到7820 万吨,开工率为81%。PVC 全球消费总量超过 4000 万吨。中国继续保持世界烧碱、pvc产能最大的国家。2018年我国烧碱总产能共计 4259 万吨,占世界总产能 44%。PVC 总产能在 2404 万吨,约占全球总产能的 41%。

2018年,国内氯碱行业整体保持较好发展态势,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烧碱产量3420万吨,同比增长0.9%,烧碱开工率维持在80%左右。聚氯乙烯产量1874万吨,同比增加5.6%。聚氯乙烯开工率为78%。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氯碱行业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公司以“稳增长、防风险、强实力、新发展;顺应市场导向,拓展延伸产业链,增强综合实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各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继续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推动降本增效,继续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全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一)着眼高质量发展,努力完善化工区循环经济模式

1、优化氯化氢催化氧化制氯气技术。2018年,通过中试装置持续进行催化剂长周期运行评价,通过催化剂的改进优化,催化剂性能显著提升,氯化氢转化率和催化剂活性进一步提高,氯化氢催化氧化制氯气工业化技术优化等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对推动10万吨/年氯化氢催化氧化制氯气项目积累了重要参数,该技术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化工副料的再利用、再生产,形成全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

2、稳步推进20万吨氯乙烯项目建设。为稳定化工区氯循环产业链生产运行、完善化工区聚氯乙烯产品链,公司2018年决定建设20万吨/年氯乙烯项目。氯乙烯项目的建设可增加平衡返回氯化氢的调节方式,有利于氯循环产业链的稳定运行,同时可根据二氯乙烷和氯乙烯的市场情况,灵活组织生产,提升返回氯化氢的吨氯效益。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计划2020年前建成投产。

3、做强做优树脂类产品。公司积极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化工区特种树脂新产品研发力度,通过院企合作,今年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引领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确保公司树脂类产品竞争力及先进性。

4、乙烯罐投入运行。公司乙烯罐于2019年1月开始试生产,乙烯罐的投入使用改善了乙烯供应不足,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主要原料的稳定供应,保障了生产稳定,同时防范乙烯价格的大幅波动,为平抑价格提供保障。

(二)把握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加快“走出去”步伐

1、做强优势主业。公司自吴泾区域调整结束后,聚焦主业,积极寻找新的发展基地,做大做强主业。公司跟随上海化工“走出去”战略布局,积极寻求符合氯碱发展战略,具有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一体化优势、完整产业链优势和工艺技术优势的新基地,在战略转移中强化竞争优势。

2、突破新兴业务。在做强主业的同时,公司着眼于长远发展,完善产业布局,在新材料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寻求合适新产品切入点,拓展业务链,为公司搭建出一个抗风险能力强、运行稳定的新材料平台。

(三)坚持效益优先,努力优化公司经营管理

1、管控风险,严抓安全环保工作。2018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部门、生产装置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管控,严格责任考核。2018年公司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针对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司也已积极整改,HSE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2、精益运行,确保生产高效。2018年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经营方针,制订分解落实目标,通过统筹安排、精益优化,全力确保装置高负荷稳定运行。公司在上半年度乙烯资源价格高涨、化工区一体化大修、下半年下游装置负荷波动等情况下,灵活调整装置负荷和排产策略,满足市场和下游生产需要。

3、常抓不懈,强化降本增效。公司通过责任目标落实,强抓管理、抓项目运行和实施,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通过精益生产,降低制造成本17150万元;通过市场优化调整,增效5780万元;继续严控三项费用,全年比预算下降近6000万元,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效。

4、把握形势,优化市场营销。2018年,烧碱价格波动明显,公司根据效益最优原则,兼顾市场及生产,灵活制定营销策略,优化内外贸销售结构,合理安排烧碱产品的销售平衡,以达到效益最大化。另外,针对国家放开二氯乙烷进出口管制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公司对国内外市场和进口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策略。通过市场优化调整,全年完成增效19700万元。

5、完善管控,夯实运营管理。随着公司运行结构的不断调整与优化,原先的内控制度与现行管理架构存在不符。公司通过理顺流程,修订制度,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6、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注重专业人才储备。公司积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修订、发布、实施各类管理办法,加快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管理变革,特别是结合公司“走出去”战略对人才的需求。重点关注项目储备人才、外派管理人才、兼并收购专业人才以及科研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063.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10.8万元,同比下降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306.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46.14万元,同比上升6.09%。

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为此,公司对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估计进行了变更,详见附注三、(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该变更对本期利润不产生影响。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9-004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黄岱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18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3,064,714.38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99,429,033.9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99,942,903.39元后,剩余899,486,130.51元可用于分配,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7,888,754.13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为907,374,884.64元,折合每股0.78元。公司拟定2018年度实施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截止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1,156,399,976股总股本为基数,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 元(含税),B股以派发红利当日的汇率折算成美元,共计分配138,767,997.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2018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690,068,638.82 元。公司拟定2018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配比例未达到2018年度净利润30%的说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从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出发,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这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和长远发展,更好的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履行相关程序,并针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董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净利润的30%,主要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后续的项目建设。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损失会计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吴泾生产基地因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吴泾地区装置已全部关停,为加快处置闲置资产,减少维护成本,公司加快了对关停装置资产及相关闲置资产的处置、核销。2018年度核销资产金额为108,497,509.72元(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95,056,784.39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9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测算,2019年公司申请融资总额度为550,000万元。其中:向银行融资400,000万元,向华谊集团及华谊集团财务公司借款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上述向银行融资额度,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上述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集团财务公司授信额度,因该事项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黄岱列先生、李宁女士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如经股东大会批准,在每笔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三人按公司财务联签制度的规定联签。以上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董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在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预计范围内;本议案对2019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为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单位及支付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单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2.40万元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董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单位。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及支付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6.96万元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董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2018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标准薪酬由基本薪、考核薪和奖励薪三部分构成,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按照公司《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制度进行考核、兑现。

独董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薪酬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9-005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九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顾立立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均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与2019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18年资产损失会计核销的议案》;

5、《关于申请2019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单位及支付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及支付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10、《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12、《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9-006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

●2018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4,250.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3,784.03万元,实际发生比预计金额减少465.97万元,均是由于市场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经营策略优化调整所致。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92,766.00万元,其中73,766.00万元的关联交易是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因此,不再提交董事会议审议,仅作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9,000万元,为公司向联营企业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采购MDI用于销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成立时间:1997年1月; 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刘训峰; 注册资本:328,108万元;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化工产品及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医药产品的投资,从事化工医药装备工程安装、维修及承包业务等等; 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联合路100号。

(2)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7年6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大胜; 注册资本:404,887万元;主营业务:煤炭(原煤),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及设备制作加工与安装,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本企业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80号。

(3)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5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褚小东;注册资本:176,800.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普工路139号。

(4)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0年4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国平;注册资本:16,2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行业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销售,工程咨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科技咨询服务,编制和开发工艺软件包及其相关的工艺流程程序,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788号。

(5)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 6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法定代表人:沈大农;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工业自动化系统建设与服务;智能建筑;电脑软硬件、网络设备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及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仪器仪表(除专项规定)、电子产品、机电产品、通信设备的销售及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911弄11号5号楼315D室。

(6)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8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常达光,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271号15楼。

(7)宜兴华谊一品着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7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扣宝;注册资本:12000万元;经营范围:着色材料的研发;新型氧化铁着色材料的制造、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谊路1号。

(8)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89年7月;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福君; 注册资本:5,4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颜料、着色剂、药用辅料(范围见许可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医药级红氧化铁颜料、医药级黄氧化铁颜料、医药级黑氧化铁颜料、医药级棕氧化铁颜料、医药级紫氧化铁颜料的生产和研发;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松北路4839号。

(9)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9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法定代表人:金健;注册资本:26,382.4398万元;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详见许可证),包装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机械设备维修,集装箱清洗维修,自有设备、自有房屋租赁(除金融租赁),化工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详见许可证);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合展路155号。

(10)上海化工供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0年12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大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化学材料、橡胶及其制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煤炭、润滑油(除危险品)的销售,仓储,经济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广南路684号01室。

(11)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2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伟其;注册资本:5,650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产销(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号第一幢1067室。

(12)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4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锡祥;注册资本:4,38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化工、橡塑原料领域内的科技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热水供应(非饮用水);生产:桶饭,数量1800人份/餐饮。花卉、盆景租赁,景观设计、绿化养护、绿化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气瓶充装。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饮料(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矿泉水饮料设备”,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销售;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88号。

(13)上海华谊集团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 11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孙喆浩;注册资本:90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机械产品及成套装置设计、制造、安装,仪器仪表、特种工程车辆、化工机械产品用原材料、配件、钢结构件、变压器批发、零售,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1188号。

(14)上海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 2月;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树明;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按许可证范围);防雷装置检测及相关咨询服务;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普通机电设备的维修、测试和安装;节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节能装置检测。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2500弄30号1701室。

(15)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7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天峰;注册资本:3300万元;经营范围:静电防止剂、匀染剂、阻聚剂、织造油剂、涂料浆、玻纤处理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500号。

(16)上海树脂厂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7年2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伟其;注册资本:802.9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有机硅产品、离子交换树脂、环氧树脂,不饱和树脂、化工原料(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水处理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水处理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201号。

(17)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3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张伟民;注册资本:13844.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各种等级的聚合MDI、MDI衍生物、TDI/MDI混合物、销售自产产品,营销各种等级的聚合MDI和纯MDI、MDI衍生物、TDI/MDI混合物,并销售由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卖给公司的富余的苯胺和硝基苯,及提供相关服务。各类MDI、TDI/MDI混合物等聚氨酯产品及其原材料、苯胺和硝基苯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神工路139号。

(18)上海华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12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红;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企业管理,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305弄10号C区1楼105室。

2、关联关系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华谊一品着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化工供销有限公司、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原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上海华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关联自然人在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公司均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公司认为形成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本着市场化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

2、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市场情况,或协商定价或经咨询比价合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是公司经常性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的正常需要,是长期稳定合作形成的共存互利关系,也是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公司提供的资源平台和一体化优势,获得资金便利,降低运营成本的需要。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结构调整,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战略实施,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一揽子日常关联交易在每笔具体实施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9-007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对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为此,公司对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估计进行了变更:

原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现变更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华山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在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可以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2、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在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立信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设立现场登记点,登记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联系人:欧阳小姐。

3、登记内容:股东名称、股票账号、持股数、身份证号、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不发任何礼品,股东参加大会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股东需要发言的在登记时说明,以便安排;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公告所指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公司设立的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股东咨询。

股东大会秘书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60号

电话: 23536618 传真:23536618 联系人:陈丽华 邮编:200025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