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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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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二)公司于2017 年 8月 9 日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4,685,93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3,9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00 .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96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2018年度具体运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项中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5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1、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年薪人民币110万元。

2、董事:黄国盛先生、郭拥华女士、黄锡源先生、孙双胜先生、陶业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江帆先生、余兴龙先生、张少球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

二、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总裁:陶业先生,年薪人民币80万元。

2、财务总监:郭拥华女士,年薪人民币65万元。

3、董事会秘书:孙双胜先生,年薪人民币65万元。

三、2019年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薪酬议案如下:

1、刘宏、黄国民、丁智芳:分别作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2、邓祥建、杨卫红: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员工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

年薪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预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5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黄国盛委托董事黄锡源表决、独立董事余兴龙委托独立董事张少球表决),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4月1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1951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36,933,156.56元(母公司净利润231,196,151.7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196,151.7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时,计提盈余公积金34,679,422.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1,914,226.61元,减去2018年分红125,485,619.85元,截止2018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945,335.74元。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6,570,79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875,573股后的股份数828,695,2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82,869,522.6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20,075,813.14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鉴于此,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江帆先生、余兴龙先生、张少球先生三人向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过审慎审核,同时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将龙华农牧受到非洲猪瘟及禁运影响于2018年四季度产生的估测损失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方龙秋华及龙伟华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牧业”)提供6,000万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和美牧业运营所需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进行滚动使用。

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和美牧业签署《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和美牧业股东崔侃将其持有的和美牧业8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崔侃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12月30日,龙秋华向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提供1,000万元借款用于龙华农牧日常经营,2019年1月,龙华农牧已全部偿还上述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因上述交易发生时,龙秋华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秋华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分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5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4月1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1951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36,933,156.56元(母公司净利润231,196,151.7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196,151.7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时,计提盈余公积金34,679,422.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1,914,226.61元,减去2018年分红125,485,619.85元,截止2018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945,335.74元。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6,570,79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875,573股后的股份数828,695,2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82,869,522.6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20,075,813.14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因非洲猪瘟而出台的政府政策导致的生猪外调重大不利影响,属于正常经营环境下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属于《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政府作为范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龙华农牧受到非洲猪瘟及禁运影响于2018年四季度产生的估测损失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方龙秋华及龙伟华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龙秋华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按照借款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原则。借款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事项前独立董事已进行认可,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5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公司将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因本次交易对方为龙秋华、龙伟华(龙伟华为龙秋华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条规定,法人或者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仍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龙秋华、龙伟华于截至 2019年3月29日减持公司股份后成为持股 5%以下股东。因此,龙秋华、龙伟华在2020年3月29日前仍是公司关联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事项仍为关联交易。

2、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因非洲猪瘟而出台的政府政策导致的生猪外调重大不利影响,属于正常经营环境下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属于《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政府作为范畴,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方案切实可行。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按照借款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原则。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偿还借款本金,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6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预计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将提前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2019年4月23日变更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由2019年4月29日变更为2019年4月18日。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6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及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2、将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与应收股利合并为“其他应收款”列示;

3、将在建工程与工程物资合并为“在建工程”列示;

4、将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清理合并为“固定资产”列示;

5、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6、将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与应付股利合并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7、将长期应付款与专项应付款合并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8、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9、新增“研发费用”报表项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项目列报;

10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在现金流量表都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11、股东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6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

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号)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了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90%股权;2017年2月24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龙华农牧9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龙华农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受到非洲猪瘟相关禁令的不利影响,根据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书面申请,以及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财苑会计所”)出具的专项分析报告,公司经过审慎审核,同时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将龙华农牧因受到非洲猪瘟相关禁运政策影响而于2018年四季度产生的估测损失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方龙秋华及龙伟华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3、因本次交易对方为龙秋华、龙伟华(龙伟华为龙秋华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6条规定,法人或者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仍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龙秋华、龙伟华于截至2019年3月29日减持公司股份后成为持股5%以下股东。因此,龙秋华、龙伟华在2020年3月29日前仍是公司关联人,公司与其发生的豁免事项仍为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因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确定后,公司、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具体方案进行商定。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龙秋华:

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3022419721017****,住所:湖南省茶陵县下东乡****,通讯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严塘镇十里冲,任职:目前担任龙华农牧董事、总经理。

2、龙伟华:

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3022419760404****,住所:湖南省茶陵县下东乡****,通讯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严塘镇十里冲,任职:目前担任龙华农牧副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779002842R

3、公司住所:茶陵县下东乡金星村16组

4、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种猪繁殖、销售;牲猪养殖、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收购;果树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08年8月9日

9、股东及出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龙华农牧90%的股权、龙秋华持有龙华农牧10%的股权。

11、关联关系:龙华农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龙华农牧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1、原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龙秋华、龙伟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龙华农牧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以下简称“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如下数值(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原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度,标的资产龙华农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89.10 万元,高出承诺数 238.10 万元。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7]12528-1号)。

2017年度,标的资产龙华农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5.36万元,高出承诺数131.36万元。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8]12490-1号)。

(二)部分业绩承诺的豁免

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2019年1月,公司收到龙秋华、龙伟华出具的《关于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业绩承诺豁免的申请》:自2018年8月始,非洲猪瘟疫情在全国呈现散点爆发态势,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因此出台了禁止生猪跨省、市、县调运的强制性政策,此举造成了龙华农牧的生猪大量存栏而在2018年四季度不能对外销售或在当地只能超低价格进行甩卖;前述政府禁止龙华农牧的生猪外调销售属于正常经营环境下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属于《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政府作为范畴。因受非洲猪瘟的国家禁运政策的影响,龙华农牧2018年四季度的经营业绩大幅下降,影响数据经估算为12,277,611.76元,特此书面说明上述情况,同时申请公司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将龙华农牧受到非洲猪瘟相关禁运政策影响于2018年四季度产生的估测损失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方龙秋华及龙伟华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并扣除。

公司收到上述《关于龙华农牧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业绩承诺豁免的申请》后,考虑到龙华农牧业绩是否实现与交易对方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相关,经审慎研究,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司聘请新财苑会计所对“非洲猪瘟”给龙华农牧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专项分析,并于2019年3月5日出具了专项分析报告(湘财苑咨字[2019]001号);根据新财苑会计所分析测算,非洲猪瘟对龙华农牧业绩影响数在11,077,972元至13,295,472元之间,龙秋华、龙伟华所提请豁免及扣除数据在前述合理区间内。

2、部分业绩承诺豁免情况说明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因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等,业绩承诺方龙秋华、龙伟华未能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或承诺的,不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龙华农牧因受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关于非洲猪瘟禁止生猪外调销售的政策影响,属不可抗力事件。综合考虑因“非洲猪瘟”由政府作为等因素对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公司、龙秋华、龙伟华确认,上述因素影响龙华农牧业绩数最终确定为1,227.00万元,上市公司同意将前述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并准予扣除。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龙华农牧因非洲猪瘟而出台的政府政策导致的生猪外调重大不利影响,属于正常经营环境下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因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等,业绩承诺方龙秋华、龙伟华未能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或承诺的,不构成违约。公司、龙秋华、龙伟华确认,上述因素影响龙华农牧业绩数最终确定为1,227.00万元,上市公司同意将前述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并准予扣除。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程序。因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确定后,公司、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具体方案进行商定。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龙秋华、龙伟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龙秋华、龙伟华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126.66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龙华农牧因非洲猪瘟而出台的政府政策导致的生猪外调重大不利影响,属于正常经营环境下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属于《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政府作为范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将龙华农牧受到非洲猪瘟及禁运影响于2018年四季度产生的估测损失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方龙秋华及龙伟华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龙秋华、龙伟华依照《业绩补偿协议》之约定申请豁免对龙华农牧2018年的部分业绩承诺具有协议及《合同法》上的基础,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符合公平、诚实信用和依合同履行义务之原则。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后予以实施。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因非洲猪瘟而出台的政府政策导致的生猪外调重大不利影响,属于正常经营环境下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属于《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政府作为范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龙华农牧受到非洲猪瘟及禁运影响于2018年四季度产生的估测损失1,227.00万元从业绩承诺方龙秋华及龙伟华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6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陶业先生、独立董事张少球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双胜先生、财务总监郭拥华女士、保荐代表人李高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6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7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牧业”)及崔侃于2019年4月17日签署了《借款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同意山东和美向和美牧业提供6,000万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和美牧业运营所需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人民币6,000万

3、资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利率与利息:

(1)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当月山东和美实际银行贷款综合平均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一计算。(例:本月山东和美实际贷款利率为年息5.25%,那和美牧业支付借款利率为=5.25%+1%)

(2)利息支付:每月末付息一次。

(3)利息计算口径:以月为单位,自月初1号到月末日均占用积数之和/本月天数为当月实际占用资金积数*借款利率=本月利息

借款积数为负时,存款不计息。

6、本金偿还:

和美牧业应在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将借款本金汇入山东和美账号。和美牧业也可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和美牧业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7、还款保证:

和美牧业股东崔侃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8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8、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和美牧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9、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截至本公告日的前十二个月,公司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07月31日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崔侃

(5)注册地址:惠民县城工业路159号

(6)经营范围:饲料购销;禽肉制品分割加工、冷藏、销售;肉鸡肉鸭孵化、养殖、收购、屠宰;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购销;兽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2、和美牧业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和美牧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单位:元)

4、提供股份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7日,山东和美(甲方)与崔侃(以下简称“乙方”)在山东省滨州市共同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1、甲方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牧业”)于2019年4月17日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和美牧业向甲方借款资金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2、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合法持有和美牧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5%的股权。

3、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85%的股权,为和美牧业向甲方的捌仟万元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

甲、乙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质押股权

乙方为和美牧业履行《借款协议》提供担保,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的8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甲方。

第二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

担保的债权范围为甲方依据《借款协议》享有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 质押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到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乙方应将股权质押登记证书提交给甲方保管。质权自股权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待和美牧业履行完毕《借款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后,10日内到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第四条 质权的存续期间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质押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结束之后的2年之日止。

第五条 质权的行使

如和美牧业未能履行《借款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质押股权,甲方行使质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权质押给甲方,甲方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

2、乙方依照《公司法》、标的公司章程等依法办理股权质押的授权与批准程序,放弃以未获得该等授权与批准而主张质押无效、不成立的权利。

3、质押股权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不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权上再设立其他任何担保权益。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对质押股权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权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权价值减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押股权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权的状况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允许甲方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由和美牧业股东崔侃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8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业务营运所需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此次对外财务资助由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股东崔侃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8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审批金额6,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6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5:00至2019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逐项审议)

6.01 董事:陶一山

6.02 董事:黄国盛

6.03 董事:陶 业

6.04 董事:黄锡源

6.05 董事:郭拥华

6.06 董事:孙双胜

6.07 董事:江 帆

6.08 董事:余兴龙

6.09 董事:张少球

6.10 监事:刘 宏

6.11 监事:黄国民

6.12 监事:丁智芳

6.13 监事:杨卫红

6.14 监事:邓祥建

6.15 高管:陶一山

6.16 高管:陶 业

6.17 高管:郭拥华

6.18 高管:孙双胜

7、《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豁免龙秋华、龙伟华部分业绩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9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四)、(六)、(七)、(八)、(九)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下转1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