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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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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2、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639号柯桥创意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8日

至2019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19年4月 1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 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 8:30一11:30,下午 13:30一16: 30)

3、登记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639号柯桥创意大厦2021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马晓峰 鲁珊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