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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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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1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41,429,220.0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经营,化工原料的销售;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硫酸等,用途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生产活动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两个环节。公司通过原料加工冶炼产出精铅、阴极铜成品,同时对冶炼副产品中黄金、白银、硫酸、锑、铋、硫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按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金属冶炼、成品精炼、贵金属回收、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生产任务由公司生产处(室)按年、季、月分解落实,提供销售资源配套条件、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成本计划、材料计划、备件计划、检修计划等配套的计划管理体系,各生产单位按计划具体分解,依据相关作业文件和制度具体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实时控制,从而保证生产运行的有序、有效组织。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铜精矿,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加工费的方法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金、银价来确定。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采购成本。

此外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原生铅与再生铅共生产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公司采用CX集成系统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理回收,不仅解决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对原料需求,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从而实现绿色高效冶炼。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其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费用达到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市场上,公司根据客户近3年来的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并依次区别对待。此外,公司将客户按区域划分,并在区域内将客户按其所生产产品的特性进行市场细分,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变化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因产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及时、信誉度高,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金、银价适当调整作为出厂价。由于公司目前铅锭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所以公司是上海有色网报价的第一采标单位,公司所报价格约占上海有色网报价权重的25%-30%。

国际市场上,公司将国际合作客户层层筛选,进行银行资信调查,保留了大批信誉良好、用量大、有合作潜力的大用户,为公司在国际的销售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价格确定上,公司参照国际惯例,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伦敦贵金属协会(LBMA)为定价参照系统,为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做了保值点价,不仅灵活而且保证了国际市场的销售利润。

(三)行业情况

2018年全球经济走势出现分化,美国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实行税改并加快加息进程,美联储全年实现四次加息,美国经济增速强劲;欧盟区经济受英国脱欧协议、意大利财政改革等宏观事件拖累,经济疲弱;中国、土耳其和阿根廷等新兴经济市场增速回落。综合来看,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宏观经济事件频发,市场恐慌情绪加重,铅、锌、铜、白银等大宗商品价格较年初震荡下行,黄金价格总体较年初震荡上行。

2018年国内铜、铅产量分别为903万吨、511万吨分别同比增长8.0%、9.8%;2018年国内黄金产量为401.119吨,同比下降5.87%,2018年国内黄金实际消费量1,151.43吨,同比增长5.73%。2018年国内白银产量19,480.79吨,同比增加5.97%,安泰科估计2018年国内白银消费量为6,651吨,同比下降2%。

2018年,铜、铅现货均价分别为50,689元/吨、19,126元/吨,同比分别上涨2.9%、4.1%。2018年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5、白银TD合约收盘加权平均价为270.85元/克、3,600元/千克,同比下跌1.7%和8.3%。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电解铅及铅合金产量 42.2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77%,阴极铜12.5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4.23%,黄金8,979.89千克,比去年同期增长21.61%,白银1,037.24吨,比去年同期增长8.22%;全年共完成销售收入193.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0%,实现净利润1.3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5.49%。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国家环保监管增强,原料市场紧张,扣减加工费下降,公司采购成本上升,盈利减少;另外因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元指数不断攀升,人民币贬值幅度较大,公司外汇损失增加,同时国内资金面紧张,资金成本上升,公司利息支出增加,财务费用总额同比增加112.8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本报告期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 2018-044)。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0家,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9-00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3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高管人员对 2018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41,429,220.09 元,占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4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19-015)。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2018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工作内容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提出管理建议。2018年度,公司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19-010)。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中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11)。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19-012)。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套期保值计划,主要内容:1、保值品种:黄金、白银、铅、铜;2、保值工具: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等;3、保值数量:根据公司 2019年度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占用、产品销售、自营贸易预算情况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保值品种的买入保值头寸或卖出保值头寸。买入保值头寸:白银不超过84 吨、黄金不超过1500公斤、铅不超过4万吨、铜不超过1万吨;卖出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2100公斤、白银不超过250吨、铅不超过9万吨、铜不超过4万吨。不论任何品种、任何时点,操作的持仓头寸不得超过计划的保值头寸额度;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5、有效期: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2019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实际操作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17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3)。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5、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10.2.14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锌业公司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10.2.14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公司与关联方锌业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供货合同》。公司向锌业公司销售氧化锌、白银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向其他与锌业公司相同规模的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该《供货合同》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9-014)。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9、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0、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1、关于《公司2018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2、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17日 14点30分在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16)。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9-00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3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李向前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监事孙兴雷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41,429,220.09 元,占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4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2018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公司提议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工作内容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提出管理建议。2018年度,公司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7、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中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延期。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着 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1、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9-01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18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445.12万元,其中: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761.95万元,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556.13万元,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27.04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2018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5.8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915.98万元,其中: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96.02万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1,275.13万元,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5,636.98万元,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807.8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46,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7.6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118.22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77.6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2016年12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元:人民币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为53,118.22万元,其中:与中原银行济源分行所签订业务全部完结,故将该账户销户处理,并将其余额57,809.09元全部转入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三、2018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2017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根据资金安排,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4月27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万元;截止2018年4月8日,公司已将40,000.00万元全部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资金安排,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8年度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9-0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284.17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04,490,3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中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该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建设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生产规模10,000吨/年,建设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生产规模5,000吨/年,原计划投资总额为8,145.83万元。截至2019年4月16日,该项目已建成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861.66万元,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投资风险增加,公司拟终止资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4月16日,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8年4月16日,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公司本次尚未投资建设的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主要生产汽车、摩托车塑料配件及蓄电池外壳等车用塑料制品,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公司发现目前车用制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车厂、蓄电池厂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因此,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出于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本着谨慎投资、控制风险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中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2,284.17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办理结余募集资金的转出、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及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中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9-01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04,490,3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该项目包含含铜阳极泥处理项目和含铜烟灰处理项目两个子项目。目前,含铜阳极泥处理项目已建设完成,含铜烟灰处理项目尚未建设,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出的铜烟灰物料成分比较复杂,常规铜烟灰处理生产工艺无法完全满足生产需要,公司需持续进行考察论证及试验研究,以逐步完善并确定生产工艺,预期将于2019年6月底完成图纸设计, 2020年4月份建成投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将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着 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是基于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兴业证券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财政部2017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