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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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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8版)

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b) 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c) 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和检查。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b)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c)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预计的议案》。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3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3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注销事项概述

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福建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福建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北高村尚德东路59号

4. 法定代表人:钟葱

5.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4日

7. 经营范围: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项目均不含证券、期货、金融、保险);供应链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及技术服务;对黄金珠宝行业进行投资;黄金、钻石、珠宝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福建金一资产总额为11,929.19 万元,负债总计为1,260.24万元,净资产为10,668.95万元;2018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563.49万元,净利润为27.89万元。(经审计)

9. 股东情况:

三、 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福建金一实际经营情况未达预期,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拟对该控股子公司进行注销清算。福建金一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福建金一净资产将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及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配。此次注销行为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7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 2019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7、8、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9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3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3),公司及子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26,737.7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24,463.98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2,273.80 万元。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12),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5,715.5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1,528.27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4,187.31 万元。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018-351),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13,998.61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9,000.00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4,998.61万元。近日,公司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有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二、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以下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

三、新增银行冻结情况

四、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6382.7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15.94万元,除去募集资金户后涉及金额共计5266.84万元。上述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上述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质影响。

2、目前公司账户冻结主要系河南一恒贞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贞”)相关事项导致的诉讼。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1)。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向河南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认购协议》 已经解除并确认金一文化不具有一恒贞的股东资格。2018 年 6 月 13 日,一恒贞针对本案向河南高院提起反诉。目前此案件已开庭,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2月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47),近日了解到公司涉及诉讼最新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情况

1、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注: 1、2019年1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104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写明公司是否为河南一恒贞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贞”)股东的身份尚不确定,无法支持原告杨英考请求公司对一恒贞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张,驳回了杨英考的该项诉讼请求。

2、2018年6月28日,公司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判令撤销(2018)豫1081执214-2号《执行裁定书》;不得追加金一公司为(2018)豫1081执214号案的被执行人。2018年7月23日,向禹州法院提交中止审理申请。2018年12月12日,禹州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后公司提起上诉,二审于2019年2月27日开庭,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收到二审判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6,156,974元。

2、新增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结诉讼主要系一恒贞债权人追加执行相关诉讼,因公司与一恒贞的股东身份确认诉讼尚在一审审判阶段,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出于审慎考虑,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公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4月22日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钟葱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玉萍女士、财务总监薛洪岩先生、独立董事李韶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