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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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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1号)

【重要提示】

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61号文准予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认购时承诺使用的发起资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可赎回。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孔旺

联系人:马若璞

联系电话:400-890-5288,010-57835666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2012年8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公司股东现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英大集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股份)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其中英大集团出资比例为49%,中交股份出资比例为36%,航天科工财务出资比例为15%。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孔旺:董事长,自2017年6月14日起任职,西安交通大学 EMBA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英大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正局级)、党组成员,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局级)、党组成员,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局级)、党委委员等职务。

范海荣:董事,自2017年3月29日起任职,挪威管理学院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业务部主任。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浦东科技创新基金办公室负责人、上海浦东生产力中心金融部经理、广东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亚洲资产(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计划投资部主任等职务。

王利生: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现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刘星:董事,自2017年5月12日起任职,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初级会计师。现任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研究员、投资经理等职务。

马筱琳: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29日起任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风险部风险管理总监。历任首钢公司自动化研究所技术贸易翻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管理部部门经理,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际交易员、客户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投行研究中心副处长、研究发展部资深经理。

刘少军: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历任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原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业务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尹惠芳: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自2009年3月正式离开工作岗位,现已退休。历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员、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及总会计师;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李金明:监事会主席,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历任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天津高架桥项目经理部财务科会计员,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黄石长江大桥施工指挥部主管会计,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卢旺达基加利办事处主管会计,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肯尼亚内罗毕办事处财务部经理,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分部经理,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上市工作办公室项目经理,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

松芙蓉:监事,自2017年3月29日起任职,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历任贵州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财务部出纳、核算主管,贵州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电价主管,贵州省贵阳市北供电局电费室主任,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国家电网人寿保险公司筹备组财务会计小组组员,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财务会计部主任助理,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职员、主任助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审计部主任助理、审计部副主任等职务。

耿帆:职工监事,自2018年1月8日起任职。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法学学士双学位,现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负责人。历任鲁能金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专责,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专责,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高级主管等职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朱志先生,总经理,自2017年7月25日起任职。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本科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经理、主任助理、副主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业务部副主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育晖先生,副总经理,自2018年12月12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兼任北京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交易部副经理、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副主任、投资银行部副主任,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监察室主任、投资银行部主任、投资管理部主任、华北分公司总经理。

柴元春先生,副总经理,自2018年6月6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储蓄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总部总经理助理、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北事业部总经理、市场执行总监。

倪枫先生,副总经理,自2018年11月28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

4、督察长

刘轶先生,督察长,自2018年7月25日起任职,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在南开大学等从事研究工作,并在国泰君安证券与德国安联集团合资的基金公司担任合规负责人。

5、本基金基金经理

袁忠伟先生,武汉工业大学工程学士,北京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具备1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历任中国民族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行业公司部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部研究总监、投资主办人。2015年1月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英大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1月22日起任)、英大睿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12月1日起任)、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11月23日起任)、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12月2日起任)、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5月7日起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赵强(自2014年3月5日起任,2015年4月28日离任)、秦岭(自2014年3月5日起任,2015年7月16日离任)、周木林(自2015年7月8日起任,2016年7月27日离任)、刘杰(自2016年7月29日起任,2017年8月22日离任)。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任委员:朱 志

执行委员:袁忠伟

秘 书: 张 媛

委 员:易祺坤、管瑞龙、郑中华、杜信杙、郑娜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I、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估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通行的会计标准;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2)风险控制委员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的风控与合规工作,对监察稽核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的执行。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部经理、资深基金经理、研究部经理组成,督察长列席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及权限设置;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制定基金的资产分配比例,制定并定期调整投资总体方案;审批基金经理提出的行业配置及超过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权限的投资品种;审批基金经理的年度投资计划及考核其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并调整投资限制性指标。

4)督察长:督察长坚持原则、独立客观,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平对待全体投资人。督察长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基金运作遵规守法、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内部监控和检查;对公司各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就以上监控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经营层通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审核监察稽核部的工作报告。

5)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监察稽核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制度合法合规性的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风险进行监控,及时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II、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III、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88 年7月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63号

联系人:卢晓晨

联系电话:(010)6516964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197亿元。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一个脚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总资产20729.15亿元、总负债19590.6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05.31亿元、拨备前利润291.61亿元。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7年全球银行排名,本行按一级资本列第93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客户营销处、保险与期货业务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十九年,托管经验丰富。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组长。201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梁冰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产业经济研究处副处长、金融法律研究处副处长、处长、广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在遵义市人民政府挂职1年。201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号。截至2017年12月末,托管资产规模23,188.47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QDII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管产品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设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资产托管业务基金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孔旺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马若璞

网址:www.ydamc.com

2.代销机构: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08

网址:www.cgbchina.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zqsd.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厦7-8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cn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7)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田宏莉

客户服务电话:010-65807865

官网:www.jrtoo.com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官网: www.erichfund.com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官网: www.ehowbuy.com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官网:http://1234567.com.cn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官网: www.zlfund.cn

(22)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号国投尚科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官网:www.lanmao.com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官网:www.hcjijin.com

(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塔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官网: www.danjuanapp.com

(25)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官网:www.tdyhfund.com

(2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官网:www.yingmi.cn

(27)泰诚财富(大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 林卓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官网: www.taichengcaifu.com

(2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官网:http://www.dtsbc.com.cn

(2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官网:www.yibaijin.com

(30)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35)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3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本基金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增加代销机构并进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孔旺

电话: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马若璞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负责人:王冰

电话:010-66523388

传真:010-66523399

经办律师:张天民、周淼鑫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负责人:顾仁荣

联系电话:(010) 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晓辉、束成林

四、基金的名称

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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