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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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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分红、不转增。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ADC发泡剂系列产品、漂粉精产品及XPE发泡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ADC发泡剂是发气量大、性能优越、用途广泛的发泡剂。本公司的ADC通用型发泡剂和ADC超细型发泡剂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的发泡,如PE、PVC、PP、EVA等材料的挤出、模压和注射等多种发泡工艺及各种常压发泡工艺。XPE/IXPE系列发泡剂广泛应用于XPE/IXPE发泡制品,如保温材料、包装材料、内衬、汽车内饰、建筑装潢、隔音材料、体育护具等。公司根据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和不同应用类别,还开发出PVC墙纸、人造革系列发泡剂,PE板材、型材系列发泡剂,PVC瑜珈垫系列发泡剂,EVA注射专用发泡剂,PE、PVC、EVA鞋材系列发泡剂,木塑专用发泡剂,NBR/PVC专用发泡剂等40多个专用复配产品和平均粒径在3~25μm范围内的7个粒径系列产品。除国内市场外,公司的ADC发泡剂产品还销往东南亚、欧美等地区。

漂粉精产品主要用于棉织物、麻织物、造纸工业纸浆等的漂白,其消毒杀菌作用广泛用于游泳池水净化消毒、养殖业消毒等方面。此外,还可用于制造化学毒气和放射性的消毒剂以及医药工业等。但受市场、运输和安全等因素影响,公司漂粉精产品近年来处于开工不足和连续亏损状态,经2018年4月9日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同意,本公司漂粉精生产装置现已停止运行。

XPE发泡新材料产品(XPE泡棉)作为一种自由式连续发泡的材料,具有表面光洁、泡孔密闭、独立、均匀、不吸水的特点。在环保、阻燃、绝缘、防水防潮、减震缓冲、保温隔热、易加工成型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被广泛应用到汽车内饰、体育休闲、旅游用品、包装、保温、建筑装饰、以及鞋材箱包、摩擦材料、农林水产、海洋航海工业、儿童玩具、医疗保健及各种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公司XPE技术开发项目自2017年下半年启动,至2018年4月份,XPE发泡新材料产品已试产成功,公司针对该产品加强了市场推广和用户开发力度。

(二)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为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以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通用标准,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①采购模式:招标比价采购与长期协议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长期协议采购有利于主要原料供应的连续稳定。②生产模式:本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结合市场需求、装置生产能力和库存制定和调节生产计划。③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产品的用户特点采用经营商代理销售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

公司目前涉及了氯碱行业及精细化工行业。国内氯碱行业产能依然过剩,属基础原料化工,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精细化工则是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其产品更新升级快,对研发水平、工艺技术要求相对较高,是许多合成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ADC发泡剂应用广泛,覆盖领域广,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ADC发泡剂生产厂家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以及宁夏地区,而下游使用企业也多聚集在东南部沿海和河北等地区,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32万元。受市场竞争、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ADC发泡产品产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大幅下滑。另外,从安全环保及经济效益考虑,漂粉精产品于2018年4月停产。

产品质量情况:ADC发泡剂一次合格率100%,自产优等品率100%,精加工优等品率98%。主要原材料消耗较去年略有下降,但能源消耗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幅度上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受益”项目。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除上述外,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宗贵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1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十五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投资的公告》(2019-023)。

6、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40000Nm3/h空分项目计划在2020年建成投产,为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近日与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附带生效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21)。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索普”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8,504,001.53元,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3,215.9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58,321.59元,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36,770,698.80元后,报告期末公司可分配利润54,958,197.04元。每股资本公积金为0.2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生产经营现状,以及2019年存在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主要有:

⑴ 40000Nm3/h空分项目计划将在2020年建成投产,总投资24000万元,本年度投入资金预算为10670万元;

⑵ ADC技术提升项目支出预算为4900万元;

⑶ 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所产生的中介费及相关费用预算约2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将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20年5月12日。

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鉴于该协议涉及的交易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或重大变化,公司2019年继续执行该协议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协议不存在其他与日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索普集团)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东普科技),交易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2019-02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司的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4)。

12、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关于两项审计业务的费用问题,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7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5)。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报备文件:

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海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年报的全文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七、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与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 该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过关联交易38.68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推进本公司40000Nm3/h空分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下文简称“索普工科”)签订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全部设计费用(含6%增值税)为人民币335万元。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额为38.6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索普工科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一一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索普集团”)的控股公司,索普集团持有其51%的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守言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务等。

该公司原名镇江索普化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其2018年末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370.3万元、资产净额344.1万元、营业收入438.9万元、净利润12.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公司“40000Nm3/h空分项目”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公司经内部邀请招标程序确定索普工科为中标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索普工科承担本公司“40000Nm3/h空分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负责项目总体设计协调工作。

包括:

1、工艺装置:4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配套液氧、液氮、液氩储运及装卸装置。

2、公用工程:空分装置至各用户之间的外管及管廊;总图运输;汽车装卸设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装置消防系统;暖通工程;

3、专篇设计:报规划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设计设施专篇; 职业卫生设计专篇; 消防设计专篇。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的装置及设施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业主的特殊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并确保工程质量。

(二)本次交易定价:全部设计费用(含6%增值税)为人民币335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分阶段支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与索普工科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范立明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③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上述两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认可,并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主要如下:

1、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按月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索普集团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普科技”)签定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易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

2、我们同时还注意到,公司重视关联交易的规范治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索普集团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5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东普科技继续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在预测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充分性和必要性的原则,对现存的关联交易作了进一步控制和清理,关联方和交易金额进一步下降。

3、鉴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资金安全的需要,提请公司及董事会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按时结算,关注并合理控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

4、本次董事会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测,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公司与索普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与东普科技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等预测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宗贵

注册资本:13698.63万元

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工业用氧、工业用氮、纯氩的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的醋酸、醋酸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消毒剂类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的漂粉精、ADC发泡剂、烧碱、液氯的出口;剧毒化学品:氯乙酸的批发;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醋酸正丁酯、醋酸乙烯酯、电石、二氧化碳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2)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志林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4

主营业务: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研发;本公司所生产产品的销售等。

(3)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许宝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货物装卸;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及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煤碳、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石油及制品、矿产品及制品、木材及制品、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4)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国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主营业务: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肥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物业服务;清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房屋维修;房屋开发;场地的租赁;住宿服务等。

(5)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注册资本:34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8日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仅限硫酸、其余危险品除外)、水蒸汽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注册资本:1.6亿人民币

住所:镇江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4日

主营业务:硫酸、蒸汽的生产和销售等。

(7)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主营业务:常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与维修;金属加工;化工流程自动控制设备维修;空调设计、安装与维修;防腐、保温施工与维修;设备和管道堵漏;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装置及管道安装与维修等。

(8)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营业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9)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守言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醋酸厂内)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务等。

(二)关联关系

(1)索普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18年末持有公司54.81%的股权;

(2)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普科技”)是索普集团的参股公司,该公司董事田习高先生,2108年度同时担任索普集团董事。2019年2月21日,索普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田习高先生不再担任索普集团董监高相关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相关规定,2018、2019年度东普科技仍为公司关联方;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也为索普集团的参股公司,董事长许宝华同时任索普集团副总经理。

(3)索普集团持有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持有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公司96%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其中,向索普集团购买蒸汽的价格按成本加成法原则计算,低于市场均价。向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氯碱原料也有较便利的地域条件,有利于公司生产的连续稳定,且定价公允。

2、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和商品等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3、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维保、运输、餐饮、绿化、项目设计等服务也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公司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控制和清理,2019年度关联方数量与关联交易额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且交易量与装置规模相匹配。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报备文件:

1、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预计投资金额:49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ADC发泡剂产品生产装置进行1万吨/年技术提升改造,技改完成后可以进一步提升发泡剂产品的纯度和发气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主要面向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的客户

(二)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已经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镇经信备[2019]5号);

(三)该项目投资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筹资金,运用新技术对现有ADC发泡剂产品生产装置以及污水处理装置实施1万吨/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约4900万元。

(二)项目投资背景

近年来,ADC产品市场产能增加,而需求减缓,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利润逐年下降。但随着消费升级,客户对各类功能性高质量发泡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市场利润可观。

在以往多年的生产运营中,虽然我公司已先后对ADC生产线进行了数次技术改造,在ADC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上已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国家对化工企业技术和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各项新技术也不断涌现并逐渐应用成熟,目前我公司该生产工艺部分工序越来越难以满足新时期的技术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拟对现有ADC发泡剂产品生产装置采用全盐酸纯水合肼缩合工艺及先进水处理技术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术提升。技改后,生产线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获得明显的提升:

第一,该技改可以显著提升ADC发泡剂生产装置的技术与环保水平。

第二,项目改造后产出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产品,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也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通过本次技改,还可以优化生产工艺,促进盐酸的循环利用,推进ADC生产过程的清洁化、绿色化。

第四,本次技改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多的采用了自动化装置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技改后,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并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

同时,为降低水处理装置的管理和运行成本,我公司拟将原水处理装置搬迁并入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并在现有厂区建设预处理装置,污水经预处理后并入集团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处理装置的搬迁及污水预处理装置的建设将同技改项目同时进行。

综上所述,该项目可以显著提升ADC发泡剂生产装置的生产技术水平与环保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ADC发泡剂的清洁生产;提高生产装置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因此,实施本项目很有必要。

(三)项目建设期及投资回收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一年,第二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建设期一年,投资回收期6.94年(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中含建设期1年。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市场定位及前景

近两年来,国内ADC发泡剂生产企业产能迅速扩张,造成了产能过剩。特别是低端原粉产品同质化趋势明显,使产品利润下降。

随着ADC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用户对ADC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单一的、常规的ADC发泡剂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公司拟通过工艺技术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ADC产品品质,更好地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要。

另外,通过对原ADC生产线产生的含盐废水的一系列处理,将其中的有用成分制取出来,通过对外销售与回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生产的资源循环。该项目的实施也将减少排放物含盐程度,提高环境效益并降低环境治理成本。

(六)可行性分析

1、财务评价指标

单位:万元

2、可行性研究总结

(1)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对整个公司技术提升和环保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作用。

(2)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生产成本较低。

(3)本项目所需的公用工程均可依托附近厂区的配套设施。

(4)本项目“三废”排放量小且易于处理,“三废”处理可依托现有厂区内的“三废”处理设施,从而降低了投资费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规定,本项目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第二类(限制类)的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6)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1948.29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34.25万元,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17.73%,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4.21%,税前回收期6.12年,税后回收期6.94年。

(7)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ADC发泡剂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生产,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项目从工艺技术、环境保护、社会效益等方面来分析,都是可行的。

三、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 1948.29万元,年均增值税315.83万元,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37.9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34.25万元,年均净利润475.69万元。

预计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副产物工业盐将出售给集团公司子公司和相关单位,预计由此增加少量关联交易160万元/年(含税价)。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审批未获批准的风险;

2、相关技术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3、项目有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公告附件:

1、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7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八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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