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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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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0版)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2)独立意见

鉴于标的资产发生减值,哈投集团根据《关于减值补偿的承诺函》及补充说明履行承诺,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并返还现金分红收益,能够充分保障公司的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未来因此涉及的回购、注销行为以及后续减资并修订《公司章程》行为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总价1元定向回购减值补偿股份及后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后续实施

公司将与哈投集团签署《关于前次重组的减值补偿协议》,确认上述计算所得补偿股份数、退还分红收益额以及实施事宜。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将公司本部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民生银行,证券代码:600016)股票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方正证券,证券代码:601901)股票自2019年1月1日起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进行了分类和计量的调整。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意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意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9-02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年度报表出具过程中,对2018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并需要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应收利息、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 本年度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共计人民币71,480.01万元。

二、2018年公司及江海证券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股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45%股份,非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末股东权益为负资不抵债,公司预计该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截至2018年年末,公司对新世纪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2,792,353.37元,拟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应收利息

江海证应收利息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350.82万元。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江海证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业务本年计提减值512.48万元,其中单项计提737万元,其它总体计提-224.52万元。单项计提包括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涉及的亿阳信通(600289)、天广中茂(002509)和弘高慧目(002504)3笔。具体如下:

1、亿阳信通(600289)股票质押业务融资额1.23亿元,至2018年12月31日还有11,984.00万元未归还,2017年度已计提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124.97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在2017年度计提减值的基础上本期补提资产减值准备1,637.00万元。

2、天广中茂(002509)股票融资额3.8亿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本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1-9月份计提7886.50万元,10-12月份冲回7886.50万元。

3、弘高慧目(002504)股票质押业务融资额3亿元,2017年度已计提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本期冲回减值准备900万元。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江海证券对持有股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五笔股票投资。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如果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公司持有的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符合减值认定的条件,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7,934.83万元。

2、江海证券对持有的集合理财产品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2笔集合理财产品,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如果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持有的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符合减值认定的条件,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17.72万元。

3、江海证券对持有的资管产品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江海浩瀚3号集合资产管理(四期)、江海浩瀚3号集合资产管理(五期)2笔资管产品。公司自有资金出资25,299.57万元投资资管产品,资管产品投向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质押标的证券均为奥瑞德(600666),资管产品到期未还款、未付息。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将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487.88万元。

(五)融出资金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96万元。

综上,公司2018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71,480.01万元。

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年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总金额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1,480.01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3,610.01万元。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八、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9-02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赵洪波、张凯臣、张宪军三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热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或参考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经就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或参考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69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守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主要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6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3.37%。

历史沿革:前身是哈尔滨发电厂,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1927年10月10日投产发电,为中国最早的民族电力企业之一。1982年国家计委批准实施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2000年改制为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公司更名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经济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0240万元,净资产100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337万元,净利润8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电哈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参股公司,且哈投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张滨生先生担任华电哈发副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华电哈发的日常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华电哈发生产能力充足,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