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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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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9-01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集团)计划自2018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规模累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日,兰生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兰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2,1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3%。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兰生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兰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8,54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5%。

3、截至本公告日,兰生集团实施了增持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2,115,700股,增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220,658,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兰生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股份数量累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兰生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19日首次增持日起6个月内。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兰生集团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兰生集团首次增持并公布增持计划至本公告日期间,兰生集团于2018年10月19日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上述增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做了公告(见本公司公告“临2018-031”号)。

截至本公告日,兰生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2,1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3%,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的计划数量;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02万元。增持后,兰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0,658,920股,持股比例为52.46%。兰生集团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兰生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兰生集团在上述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 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兰生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兰生集团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