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7版)
(上接137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16,507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4: 本公司募投项目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自2017年5月15日开始建设,预计建设期为2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该项目本期的效益尚无法计算。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1919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玲珑轮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3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将不再进行投资。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因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概况
(一)证券投资目的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投资理财产品,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进行证券投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理财及证券产品的投资额度。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包含结构性存款、信托等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证券产品包含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投资额度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将不再进行投资。
(四)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项目及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已投资产品情况
自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1、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单位:元
■
2、证券投资基本情况
单位:元
■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能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9-03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9日
至2019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及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联系人:马越川、赵文磊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