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4版)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用逆向投资策略进行主动投资管理,在科学严格的投资风险管理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一95%;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一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下五类股票定义为本基金所关注的未被市场主流认同的股票,具体包括:市场阶段性关注度较低的股票,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且为市场过度反映的股票,景气存在复苏可能但尚未被市场充分发掘的股票,可能或正处于并购重组但市场存在分歧的股票,治理结构有望改善但市场预期有限的股票。本基金投资于未被市场主流认同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和个股精选策略。其中,资产配置策略用于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个股精选策略用于挖掘未被市场主流认同的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以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其中,基本面因素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增加值、失业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发电量等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政策面因素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政府购买总量、转移支付水平以及税收政策等财务政策;市场面因素包括市场参与者情绪、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市场P/E与历史平均水平的偏离程度等),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管理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个股精选。为了深刻理解投资对象的特征,持之以恒地贯彻和保持本基金股票投资风格,本基金管理人应用过滤模型来动态建立和维护核心股票库,审慎精选,严格高效管理风险,力求实现本基金投资目标。

首先,在沪深两市全部股票中,按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界定、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要求以及股票投资限制,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等),筛选得到的股票组成本基金的初选股票库。初选股票库将不定期地更新。

其次,基于初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主要选择以下五类未被市场主流认同的股票,组成本基金的精选股票库。具体说明如下:

(1)市场阶段性关注度较低的股票。

由于政策环境、证券市场风格转换、卖方研究跟踪较少等原因,市场阶段性关注度较低的股票的成交相对不活跃,其绝对或相对估值可能在一段时期内低于历史平均水平,股价往往未能充分反映其内在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市场关注度排名、主要卖方一定时期内跟踪报告数量、交易量、换手率、股价变动幅度等指标来评估股票的市场关注度,选择市场阶段性关注度较低的股票。

(2)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且为市场过度反映的股票。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重大诉讼、核心人员伤亡等,往往在短期内会对相关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冲击。大部分投资者可能因为更加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对公司的短期影响,而忽视公司的中长期价值;或者对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的评估过于悲观或过于乐观,导致公司股价出现过度反映,从而产生投资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密切跟踪相关上市公司,评估公司基本面变化与市场价格波动的合理性,选择价格过度偏离其合理价值的股票。

(3)景气存在复苏可能但尚未被市场充分发掘的股票。

由于供求关系、市场竞争、产业政策等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环境处于不利的状态,盈利能力低于历史合理水平。在经营环境等因素出现转机之后,企业景气存在复苏可能。但大部分投资者可能因为担心判断失误或过度自信等原因,未充分识别景气复苏的时点及程度,导致部分股票的价格滞后于实业本体的变化。

本基金管理人在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上下游产业链和相关政策的变化,考察企业的生产成本、产销总量、产品价格、库存、资金、盈利、用工、投资及其他综合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在景气低迷但有望复苏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尚未被市场充分发掘的股票。

(4)可能或正处于并购重组但市场存在分歧的股票。

并购重组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等情形。通过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可在管理、资金、产品研发、质量控制、营销能力等方面增强竞争力,改善经营业绩,提升公司价值。由于部分公司并购重组进程的曲折性和复杂性,不确定性风险在一定时期内可能被夸大,大部分投资者因此在短期内回避相应股票的投资,从而存在投资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公司股权变更和信息披露等重要线索,在可能或正处于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市场存在分歧的股票。

(5)治理结构有望改善但市场预期有限的股票。

治理结构不完善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使得公司估值被市场压制。当治理结构有望改善时,公司将向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激励约束并存的有利氛围发展,公司整体竞争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但是由于部分公司的历史原因或其他影响因素,大部分投资者可能因为担心判断失误或过度自信等原因,未正确认识这些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的前景,股价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良性变化,从而存在投资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信息披露、重要股东状况、激励约束机制等三方面衡量公司的治理结构,选择存在改善可能但市场预期有限的上市公司。

然后,在精选股票库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管理团队、企业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以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基本面信息,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特征,从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灵活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指标,选择价值被低估的股票,组成本基金的核心股票库。

最后,基金经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

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利率免疫策略就是构造一个恰当的债券组合,使得利率变动导致的价格波动风险与再投资风险相互抵消。这样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化,债券组合都能获得一个比较确定的收益率。

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利率期限结构描述了债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以及不同期限债券之间的收益率差别,它决定于三个要素:货币市场利率、均衡真实利率和预期通货膨胀率。在深入分析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进行积极投资。

本基金也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国内债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交易制度、债券品种体系和投资者结构也在逐步完善,这些结构变化会产生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借助经济理论和金融分析方法努力把握市场结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寻求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套利机会,主要通过跨市场套利策略和跨品种套利策略来完成。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5)上市公司基本面;

(6)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融工程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行业分析师就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组合的估值比较,召开会议讨论确定行业评级;

(2)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4)投资研究部提交股票库,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行业分析师决定核心股票库名单;

(5)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6)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7)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8)金融工程部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三)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一95%;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一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投资于符合《基金合同》定义的未被市场主流认同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投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0)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1)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上述第(9)(12)、(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若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当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80%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选择该业绩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300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2、沪深300指数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

4、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

5、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