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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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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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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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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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07月19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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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债券市场整体上涨,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1.10%。新年伊始,市场在对经济悲观预期的大背景下叠加配置需求,市场收益率持续下行。春节后公布的一月社融数据超预期强劲,社融增速反弹给债市带来了明显的调整压力。叠加权益市场的大幅上涨带来的资金分流效应,债券市场出现了明显的调整。之后市场处于一个窄幅震荡的走势中。一季度的权益市场表现强劲,沪深300上涨了28.62%。
在组合的资产配置上,由于我们看好债券市场,因此在债券资产的配置上以长期利率债为主。对于权益类资产,我们在仓位上保持了较为中性的水平。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组合净值增长率6.10%;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4.7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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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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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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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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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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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中国银河
2018年7月5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银反洗罚告字[2018]4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合计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公司在接受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机制,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加强了反洗钱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了对历史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力度,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也不断改进。公司今后将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中兴通讯
本基金前十大持仓中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公告: 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康讯”,与本公司合称“中兴通讯”)已与BIS达成《替代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替代中兴通讯于2017年3月与BIS达成的《和解协议》。BIS已于2018年6月8日(美国时间)通过《关于中兴通讯的替代命令》(以下简称“2018年6月8日命令”)批准协议立即生效。根据协议,中兴通讯将支付合计14亿美元民事罚款,包括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10亿美元,以及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90日内支付至由中兴通讯选择、经BIS批准的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并在监察期内(定义见下文)暂缓的额外的4亿美元罚款(监察期内若中兴通讯遵守协议约定的监察条件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监察期届满后4亿美元罚款将被豁免支付)。在中兴通讯根据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1)及时全额支付10亿美元及(2)将额外的4亿美元支付至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后,BIS将终止其于2018年4月15日(美国时间)激活的拒绝令(以下简称“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并将中兴通讯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如果上述条件均满足且中兴通讯已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BIS将对外公布。 协议还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BIS将做出自其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起为期十年(以下简称“监察期”)的新拒绝令(以下简称“新拒绝令”),包括限制及禁止中兴通讯申请、获取、或使用任何许可证、许可例外,或出口管制文件、及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约束的任何物品、软件、或技术等交易,但在中兴通讯遵守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的前提下,新拒绝令在监察期内将被暂缓执行,并在监察期届满后予以豁免。 2、中兴通讯将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更换本公司和中兴康讯的全部董事会成员。更换董事会成员后30日内,中兴通讯应在董事会设立由三位或以上的新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审计/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可担任该委员会委员但不可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3、中兴通讯将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与本公司和中兴康讯的现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层领导,以及任何参与、监督BIS于2017年3月签发的建议指控函或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所涉行为或其他对该等所涉行为负有责任的管理层或高级职员解除合同,并且禁止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再聘用上述人员。中兴通讯应及时向BIS通报本条款的执行情况,BIS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豁免。 4、中兴通讯将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自费聘任一名独立特别合规协调员(以下简称“协调员”),协调员将负责协调、监察、评估和汇报中兴通讯及其全球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在监察期内遵守1979年《美国出口管理法案》、条例、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的情况,并平等向中兴通讯总裁和董事会、BIS汇报。 5、中兴通讯将完成并提交九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审计报告,在根据本公司与美国司法部达成的协议(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发布的公告)及任何相关法院命令而设置的独立合规监察官任期届满后,剩余六份审计报告将由协调员完成。 6、中兴通讯将为其领导、管理层及雇员、全球子公司、关联企业及中兴通讯所有及控制的其他实体的领导、管理层及雇员提供广泛的适用的出口管制培训。 本公司将在BIS终止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后尽快恢复受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影响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全面评估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和协议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影响,重新编制及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的其他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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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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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9日
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