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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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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6月16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报告期内,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鹏华环保分级组合净值增长率25.71%;鹏华环保分级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26.16%;基金年化跟踪误差1.24%。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东方日升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12.7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披露,“九九久的经营情况较上年度大幅好转,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0亿元”。本次交易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华信众和评报字〔2018〕第1102号)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查,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1-11月份经营业绩未达到上述《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值,同时九九久2018年度存在多次停、限产的情况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情况均未在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于收到本决定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的其他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1.5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9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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