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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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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意见,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在第二项“会议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审议事项。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现将补充后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8日(周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5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至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 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4月3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9-25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 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19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 年4月19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4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上述第6项、第8项、第9项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9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9∶30一一11∶30,下午2∶30一一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9-02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内容有误,现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附件《深 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 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七:《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八:《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九:《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提案十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案十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提案十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五:《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提案十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提案十七:《关于批准与张建军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提案十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提案二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张建军先生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提案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阳、黄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9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6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7月19日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6日、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已于近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8.88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述

近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永创智能”)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兴湖结构性第2019007号)。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1天,自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7月19日,产品收益率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具体如下: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固定收益率=2.21%,

(1)产品存续期(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50元/克,浮动收益为1.78%;

(2)产品存续期(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50元/克且小于700元/克,浮动收益为1.79%;

(3)产品存续期(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大于700元/克,浮动收益为1.82%;

以上产品收益率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等,属于保本的理财产品投资。

2、产品说明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率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由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提供到期本金担保。

3、敏感性分析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5、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19-01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林景途”)及其一致行动人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以下简称“景胜伟达”)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发布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实施)合计减持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发布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实施)合计减持不超过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9年1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9-005),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景林景途、景胜伟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景林景途持有公司393.6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景胜伟达持有公司382.8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二者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6.5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7%,仍为合计持股5%以上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的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