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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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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2、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发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国发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08号信投大厦18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信托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苏州信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法定代表人:王滨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寿资管副总裁宋子洲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国寿资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认定为关联方(上述已经列明的关联方除外);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认定为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一)手续费和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的费率定价;

(二)认购或出售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三)提供金融产品管理服务:参照市场同类型管理业务的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的合理价格。

(四)固定收益类证券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五)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六)主承销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19-0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钱晓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的原因,钱晓红女士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已经确认,钱晓红女士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钱晓红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钱晓红女士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3日

至2019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本通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已于

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

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19 年 5 月7 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嘉一

联系电话:(0512) 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 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邮政编码: 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苏州张家港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维静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东吴证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机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评价。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