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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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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48,878.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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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年10月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资本平台。公司目前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电子商务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直营网点近百家,同时还拥有上海市幼儿园教材、中小学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发行权;公司还拥有《新闻晨报》广告经营代理权和《上海学生英文报》等报刊的经营权,在沪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经营状况以及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类型分为图书、音像制品、文教用品、报刊广告和其他,其中图书、文教用品和报刊广告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图书、报刊广告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整体平稳;报刊广告收入主要来源于报纸平面广告代理收入,受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迅速侵蚀传统广告市场的影响,平面媒体广告市场份额整体有所下降,公司广告业务收入也随之下行。公司通过探索创新,重点加强“综合服务+活动营销”的业务能力,延伸了广告板块的主营业务(计入“其他收入”),使得报刊广告板块收入在主营业务中占比合理下调;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公司文教用品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

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能与电子商务业务进行网上和网下的有效互动,有利于公司图书和音像制品发行业务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报刊经营业务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二)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申活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签发的:编号为3101121501015121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免征期为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房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取得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税务局签发的:沪税自贸九所备(2015)004号-007号《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根据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免征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行业发展状况

新闻出版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高质量”已经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各项宏观政策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支持下,新闻出版业坚持聚焦主业,推动多元化发展,不断为出版发行创新注入新能动,更加注重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2019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其中手机网民占比达98.6%,互联网普及率达59.6%。新闻客户端和各类社交媒体成为很多人的第一信息源,而且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源。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是取代关系,而是迭代关系,新闻出版行业在守住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建设全媒体中心、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是当下行业公司的发展方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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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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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124.03万元,同比减少2.52%;实现利润总额3,436.54万元,同比减少24.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5.58万元,同比减少29.67%;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008.14万元,同比增加216.23%。

截止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386,875.35万元,同比减少0.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3,404.83万元,同比增加0.5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同比减少0.52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已采用上述通知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该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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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上海报业大厦2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程峰先生、吴晓晖先生和李爽女士、独立董事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因工作原因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19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7)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2018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48,878.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25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190万元和内控审计60万元)作为其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 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9 年度的审计报酬。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四、六(仅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七、八、十和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八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9-011)。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上海报业大厦2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可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此次分配预案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18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以上第一、第三、(仅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四和第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2018年1-12月及以前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11、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12、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有一定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2008年1月1日,公司收购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解放”)45%股权时将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9,648.17万元确认为商誉,2010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7年度已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00万元、3,300万元、4,000万元和7,700万元。

■

本次资产组认定为中润解放整体资产,不存在和其他资产组需要分摊的情况。本年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

经测试,2010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7年度已分别计提减值1,600万元、3,300万元、4,000万元和7,700万元,减值后的商誉余额为33,048.17万元。

本年末,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对中润解放未来五年经营现金流进行预测,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媒体差异、代理媒体市场地位、公司规模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采用的折现率为12.4%。经测试,本年度拟对期末商誉增加计提3,600万元减值准备,本次减值后的商誉余额为29,448.17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商誉减值准备3,6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3,600万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2018年度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

开办资金:人民币4,910万元;法定代表人:裘新;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集团2018年末总资产2,499,676.48万元,净资产1,195,452.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52,193.36万元,净利润-5,381.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03.30万元。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万元;法人代表:李翔;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1号20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会展服务。集团2018年末总资产1,132,139.51万元,净资产359,204.0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85,033.43万元,净利润16,426.24万元。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因此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新闻报社

开办资金:人民币1,401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琼;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立足上海,面向全国,报道国内外经济动态,反映改革成果,为工商企业服务。新闻报社2018年末总资产18,798.19万元,净资产1,182.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700.97万元,净利润-3,956.03万元。

新闻报社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解放日报社

开办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芸;住所:上海市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发行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等书报刊,出版互联网信息产品、移动终端产品,围绕解放日报品牌提供通讯员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等。解放日报社2018年末总资产41,127.51万元,净资产15,377.9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1,492.61万元,净利润2,131.5万元。

解放日报社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宝中;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307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室内外装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2018年末总资产2,339.2万元,净资产1,120.6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955.53万元,净利润383.76万元。

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琼;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49号63幢一楼A;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咨询,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销售健身器材,化妆品,日用百货,一类医疗器械。2018年末总资产502.99万元,净资产461.8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38.55万元,净利润4.17万元。

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上海申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戴振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4层H4028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停车服务、物业服务。2018年末总资产4,226.26万元,净资产3,209.4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977.51万元,净利润249.57万元。

上海申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8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峰;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庙泾路58号1229室;从事网络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总资产62,353.15万元,净资产39,552.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808.31万元,净利润1,269.96万元。

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上海蒸蒸日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琼;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201-17室;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体育咨询,商务咨询;销售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总资产622.59万元,净资产254.5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443.74万元,净利润63.34万元。。

上海蒸蒸日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上海新融文化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翔;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5层A5005室;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投资咨询(除经纪),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除展销),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125,135.12万元,净资产14,528.1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787.84万元,净利润4,009.38万元。

上海新融文化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育海;住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发行,文化事业出版咨询服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文化用品、工艺品、服装、玩具。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15,086万元,净资产4,28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9,988万元,净利润742万元。

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李爽女士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中国科技图书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1.5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福兴;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221号;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技术资料,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文教用品,文娱用品,玩具。家电,工艺美术品(除金银制品),文化办公机械,教学设备,通讯器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体育用品销售,附设分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7,850万元,净资产6,01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825万元,净利润28万元。

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为公司母公司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5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吉华;住所:浦东新区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A0201街坊2号;科技项目投资,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现代服务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的开发、建设、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54,939万元,净资产17,23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99万元,净利润14万元。

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李爽女士过去12个月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淑敏;住所:嘉定区胜辛南路500号2幢1017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30,157.49万元,净资产3,003.4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739.20万元,净利润95,995.37万元。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刘航先生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峰;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41幢22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总资产60,373.09万元,净资产45,832.4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07万元。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上海元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车建兴;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185号10幢9楼910室;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影视设备、演出设备租赁,出版物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打印复印,图文设计,食品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家具、服装服饰、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钟表、化妆品、通信设备、摄像摄影器材、乐器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总资产1,557.22万元,净资产722.1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375.71万元,净利润1.29万元。

上海元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李爽女士过去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⑴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2006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

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年10月28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⑶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为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房产销售代理商之一。其代理销售的定价符合独立、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于2019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而产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在可预期的未来几年内将持续发生并不可避免。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0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9年度的审计报酬。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9-01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公司所在地银行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概述

为充分利用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95%),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交易的主要原则

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主要原则如下:

1、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资金;

2、投资金额

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公司所在地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标的

投资标的为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以及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

5、预期收益

预期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8.2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1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19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1、现场登记:请于2019年5月8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半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19年5月8日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传真):021-60376284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