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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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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于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作为一家上市零售企业,在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超市(含邻聚)、百货、体育、海物会以及久爱致和电子商务等业态格局。主要业务范围涵盖百姓日常生活所需服装、日化、果蔬、熟食、电器等商品,以及为客户提供餐饮、娱乐、数字营销等服务。

新华都超市提供丰富、高性价比的商品和便捷、智能化的购物体验,借助互联网科技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全渠道精致生活。新华都百货为消费者提供时尚、流行、智能订制的商品和购物新体验,不断推进跨界融合,实行深度联营,致力发展成为中高档、时尚、流行的专业服务商。新华都体育提供专业运动产品及运动体验服务,打造全新的、品项齐全的一站式体育用品消费购买体验。新华都海物会强化实体店场景体验,提供高品质餐饮与生鲜零售、便利的线上消费、高度私人定制需求等服务,打造餐饮体验+食材零售于一体的创新型生活服务公司。

新华都旗下久爱致和电子商务公司是以数据研究为基础的效果营销公司,主要提供数字营销、电商运营及定制化产品营销等服务。凭借多年对数字营销及全网电商运营服务的经验积累,不断提升数据研究能力、品牌策划管理能力、渠道运营能力等,深度布局多个领域和行业,逐步发展成为集数字营销服务与电商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互联网全渠道营销公司。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2018年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自2004年以来首次跌破了两位数。全国网上零售额为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虽然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有所回落,9.0%的增速仍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消费升级趋势不变,消费贡献进一步增强,消费升级还将经历较长的发展阶段。

零售业经过多年充分的市场竞争和行业自身不断地发展,已成为一个较为成熟稳定的市场,也是我国最早开放、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2018年随着线上线下融合的加速,超市、专业店等业态不断涌现出更注重消费者体验,集餐饮、购物、娱乐、休闲等跨界消费场景于一体的零售新模式。公司顺应行业趋势,不断与时俱进,锐意探索零售转型升级新模式。

经过长期的发展,“新华都”品牌形象在福建省内乃至全国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深耕福建市场,门店布局网络覆盖延伸至县乡地区,具备一定的区域规模优势,是福建省最大的商贸流通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连锁企业百强”称号;福建省东南商务管理研究院发布的“福建省连锁业五十强”称号;成功入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新零售50强榜”;斩获由全球自有品牌产品亚洲展组委会主办活动所颁发的2018年中国自有品牌“绿色产品奖”和“口碑自有品牌零售商奖”两项大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零售相关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001.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1.4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62,445.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6,896.95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数为143家,其中超市127家、百货7家、体育9家。

2018年,零售市场依旧风起云涌,企业纷纷发力全渠道,深入探索零售新模式,加速企业转型升级。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持续聚焦“新华都·新零售”战略,在顺应行业新趋势的同时,始终坚守“商品+服务”的零售本质和“为顾客创造价值”的零售使命不变。

1、专注商品品质和优化品类升级,加强门店运营精细化管理。强化消费者购物体验,提高门店服务能力和获客能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2、积极开拓线上渠道,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商品、会员、交易、营销等数据的共融互通,进一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3、加强商品品类管理,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优化整合公司资源,减少对外投资风险,推动供应链整合。

4、推进公司数字化管理,实现组织扁平化、平台化,进一步提升组织效率。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报告期内门店的经营情况

1、报告期末门店的经营情况

(1)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数为143家,具体如下:

1)按地区划分

2)按经营业态划分

(2)直营店营业收入和加盟店服务收入情况

2018年公司直营店营业收入共计529,275.0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7.27%。2018年公司无加盟店服务收入。

(3)营业收入前十名门店有关信息

2、报告期内门店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立7家超市门店,关闭或调整5家超市门店、2家体育门店。其中新开立门店位于闽南地区2家、闽东地区3家、闽西、北地区1家、省外地区1家;关闭或调整门店位于闽南地区2家、闽东地区3家、闽西、北地区2家。

(1)报告期内新增门店情况

(2)报告期内关闭或调整门店情况

3、门店店效信息

(1)分地区可比店同比情况

注:1、可比店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前开设的直营门店,下同;

2、坪效是指每平方米经营面积的年销售额,下同。

(2)分业态可比店同比情况

(三)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销售平台的交易额(GMV)为131,088.33万元;营业收入为113,019.12万元。

(四)报告期内仓储及物流情况

(1)仓储配送体系总体情况

运作模式:租赁自营、3PL

运作目标:仓储标准化、模式多样化、运作精细化、自动及半自动化

公司仓储及物流运作围绕“以服务门店为核心,提升配送效率,降低配送费用”的宗旨展开相关工作部署,旨在通过提升仓储、加工、配送能力从而减少门店人员配置、商品缺货和加快库存周转,最终提高门店运营竞争力。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常温仓储配送中心7个,分别位于福州、泉州、厦门、三明、龙岩、赣州、南昌地区;生鲜采配中心试运行有 4个,分别位于福州、泉州、厦门、漳州地区。

(2)报告期内仓储配送等物流费用支出:共计7,522.3万元;

(3)自有物流占外包物流运输支出比例约为7.0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丧失控制权1家,新华都(福建)物流有限公司。

2、清算注销1家,福建新华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志国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