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9-019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1,997,471.41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173,143.9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9,243,680.89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3,756,391.78元。

鉴于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预计将于2019年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计划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情况:

职工董事蒲晓波先生作为贵州轮胎厂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审议下述与贵州轮胎厂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签订的《内胎垫带供应协议》,预计交易金额约6,500万元。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签订的《胶料供应协议》,预计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废旧轮胎收购协议》,预计交易金额为500万元。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前进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和搬运协议》,预计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协议》,预计交易金额为300万元。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客运服务协议》,预计交易金额为470万元。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与贵州轮胎厂签订的《后勤服务协议》,预计交易金额为36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履职独立董事巫志声先生提交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履职独立董事龙哲先生提交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覃桂生先生所作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所作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连续第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为本公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9-020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11点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业俊先生主持,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经仔细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仔细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9-022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7,181,061.45 元。

2、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使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减少42,758,646.39 元、415,061.84 元、6,113,996.43 元、2,508,741.59 元、29,938.82 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 57,181,061.45 元,对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资产合计 51,826,385.07 元依规予以核销。

2、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2、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7,181,061.45 元。

2、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使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减少42,758,646.39 元、415,061.84 元、6,113,996.43 元、2,508,741.59 元、29,938.82 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查阅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合理处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仔细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9-023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财会[2018]15号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现金流量表中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会计政策解释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 比较财务报表的信息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根据财会[2018]15号 调整财务报表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做相应调整。

上述所有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查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仔细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9-024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本公司(或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内胎公司: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

前进物流:贵州前进物流有限公司

实业公司:贵州前进轮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轮 胎 厂:贵州轮胎厂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2019年度将与关联人轮胎厂及其下属子公司内胎公司、前进物流、实业公司发生包括采购轮胎配套的内胎垫带、销售混炼胶以及接受提供的货运、客运等劳务在内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130万元,2018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4,607.77万元。

2.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蒲晓波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0“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的规定,因内胎公司是轮胎厂的控股子公司,实业公司、前进物流是轮胎厂的子公司,内胎公司、实业公司、前进物流与轮胎厂为同一关联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州轮胎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2144591918

法定代表人:蒲晓波

注册资本:9,838万元

主营业务:轮胎制造、轮胎出口及相关技术进出口,轮胎翻修,内部汽车运输。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41号

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18年末总资产34,749,255.77元,净资产23,776,648.42元;2018年度完成营业收入4,230,481.74元,实现净利润-17,161,228.17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轮胎厂法定代表人蒲晓波先生系本公司职工董事,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轮胎厂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后勤服务,所涉服务质量稳定。

4.与轮胎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8年度实际为374.01万元,2019年度预计为360万元。

(二)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214594801F

法定代表人:唐维国

注册资金:383万元

主营业务:轮胎内胎、轮胎垫带及其它橡胶制品。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

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18年末总资产13,866,112.98元,净资产6,812,050.82元;2018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9,363,833.95元,实现净利润1,244,481.68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内胎公司为轮胎厂下属控股子公司,轮胎厂法定代表人蒲晓波先生系本公司职工董事,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内胎公司生产的产品由本公司收购、主要原材料由本公司供应,双方按两项交易的差额进行结算,因而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内胎公司长期为公司提供配套产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比较稳定,可以保证公司的需求。

4.与内胎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8年度实际为10,664.05万元,2019年度预计为10,500万元。

(三)贵州前进轮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22147936F

法定代表人:侯义和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辅助机械设备,信息配载,物流仓储服务及普通货运。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41号

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18年末总资产23,062,047.14元,净资产14,188,865.33元;2018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6,268,656.57元,实现净利润-615,484.91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业公司为轮胎厂下属子公司,轮胎厂法定代表人蒲晓波先生系本公司职工董事,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实业公司与本公司毗邻,长期为公司提供部分货运和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运服务,具有地缘优势,服务质量也比较稳定;熟悉废旧轮胎的加工利用,有能力集中妥善处理公司理赔收回的废旧轮胎。

4.与实业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8年度实际为1,547.02万元,2019年度预计为1,270万元。

(四)贵州前进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22139856J

法定代表人:江国龙

注册资本:50万元

主营业务:物流服务,信息配载,货物搬运,停车场服务。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41号

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18年末总资产2,261,350.43元,净资产2,171,797.38元;2018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1,362,618.92元,实现净利润145,327.61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前进物流为轮胎厂下属子公司,轮胎厂法定代表人蒲晓波先生系本公司职工董事,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前进物流与本公司毗邻,拥有一定运输能力的货车车队及熟练的搬运队伍,具有地缘优势,服务质量稳定。

4.与前进物流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8年度实际为2,022.69万元,2019年度预计为2,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内胎垫带供应协议》:公司所需A类内胎及垫带全部由内胎公司提供,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预计交易金额约6,500万元;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由于公司同时向内胎公司销售混炼胶,双方每月将两类交易金额对冲后支付余额。

2.《胶料供应协议》:内胎公司生产内胎垫带所需的胶料全部由公司提供,预计2019年度交易金额约为4,000万元;交易价格由本公司根据生产各种胶料的实际配方和原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计算混胶生产的材料成本,在此基础上每公斤胶料加收加工费0.55元(含3.5%的企业管理费和2%的加工利润);结算方式与《内胎垫带供应协议》相同。

3.《废旧轮胎收购协议》:公司2019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轮胎废品及营销过程中理赔收回的废旧轮胎统一由实业公司收购,预计交易金额为5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同类废旧轮胎的市场价格确定;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4.《货物运输和搬运协议》:前进物流2019年度向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和货物搬运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运输单价由双方协商,不高于当地社会平均运价和搬运价;公司按月核对单据,支付运输和搬运费用。

5.《货物运输协议》:实业公司2019年度向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300万元;运输单价由双方协商,不高于当地社会平均运价;公司按月核对单据,支付运输服务费用。

6.《客运服务协议》:实业公司2019年度向公司提供员工上下班接送等客运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470万元;运输单价由双方协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社会平均运价;公司按月核对单据,支付服务费用。

7.《后勤服务协议》:轮胎厂2019年度向公司提供后勤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360万元,双方按月对账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9年4月15日,公司分别与内胎公司、前进物流、实业公司和轮胎厂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内胎公司的交易:

内胎公司成立于1994年,长期为本公司提供与轮胎配套的内胎垫带,其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在同类企业中处于较好水平,且其工厂与公司相邻,交易便捷,双方协商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并无损害公司利益。橡胶行业属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此项交易不构成对内胎公司的依赖。

(二)与实业公司的交易:

本公司地处贵阳市郊,实行四班三倒的工作制度,因此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运服务及部分短途货运服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实业公司自有的客货车队长期为公司提供此项服务,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无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轮胎、营销理赔收回的废旧轮胎需要集中统一处理,实业公司熟悉废旧轮胎的加工利用,有能力集中妥善处理废旧轮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废旧产品的流转秩序。

(三)与前进物流的交易:

本公司地处贵阳市郊,轮胎和原材料短途货运及原材料装卸、搬运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前进物流自有货车车队及搬运队伍为公司提供此项服务,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无损害公司利益,也不构成公司对前进物流的依赖。

(四)与轮胎厂的交易:

轮胎厂是原贵州轮胎厂分立组建本公司后的存续企业,继承了原贵州轮胎厂的后勤服务系统和未进入本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而本公司则获得了原贵州轮胎厂作为发起人投入的主要生产和销售系统。居于地缘和历史原因,双方的业务和资产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轮胎厂向公司提供后勤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双方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并无损害公司利益。由于交易金额较小,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构成公司对轮胎厂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单位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配套产品和服务,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认可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函及独立意见;

3.公司与内胎公司签署的《内胎垫带供应协议》和《胶料供应协议》;

4.公司与实业公司签署的《废旧轮胎收购协议》、《货物运输协议》和《客运服务协议》;

5.公司与前进物流签署的《货物运输和搬运协议》;

6.公司与轮胎厂签署的《后勤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9-025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41号公司本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以及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提交的文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41号

邮 编:550008

联系人:蒋大坤

电 话:(0851)84767251

传 真:(0851)8476424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9

2、投票简称:黔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

(若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