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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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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姚小聪、张力、范伟强、朱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77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38.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6.13%,基本每股收益0.098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5%。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66,645.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1,781.78万元。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384,756.5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4,616,947.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461,694.7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79,969,112.91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1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23)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4)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上述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以下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8)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七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4)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384,756.5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4,616,947.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461,694.7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79,969,112.9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24,806,452.70元。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2018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随着LED照明技术迅速发展,产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缺乏技术积累的中小企业逐渐被淘汰,产业集中度正逐步提高。我国多部门、多举措共同推进半导体照明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不断突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形成1家以上销售额突破100亿元的LED照明企业,培育1~2个国际知名品牌,10个左右国内知名品牌;推动OLED照明产品实现一定规模应用。国内企业的成本竞争优势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升,部分企业已具备与海外公司比肩的能力,通过对外投资、收购兼并、业务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规模,全球LED产业逐步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

公司对LED产业链进行了重要的战略布局,进入LED芯片这一高端制造行业,制定了在LED领域“芯片+封装+应用照明”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战略方针。根据公司LED外延及芯片生产项目投资概算,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64,982万元,其中310,000万元为股权融资、154,982万元拟以自筹资金投入。为加快实现在LED领域全产业链的发展规划,外延及芯片生产项目计划于2019年投入生产运营,故对建设资金、设备采购和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公司LED封装项目在原计划新增1000条LED封装生产线的基础上,再增加投资500-1000条生产线(最终以实际新增数量为准),扩产进度与外延芯片生产项目互相配合,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此外,公司自有品牌“兆驰照明”将新建生产基地,并从地产集采、品牌连锁企业集采、渠道平台化三个方向进行营销模式优化升级,ODM业务将聚焦产品开发及海外市场多维度拓展应用照明市场。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共发生重大资金支出约26.5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资产的30.52%。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预计2019年度资金需求较大,为顺利推进LED全产业链的建设,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1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及发展,主要为了2019年对LED全产业链的建设,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5.50亿元投入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8亿元投入LED封装项目、3亿元投入应用照明,用于生产线建设及扩建、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产业基地建设及补充项目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快速实现在LED领域“芯片+封装+应用照明”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尽管公司本次未进行现金分红,但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企业的健康成长是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积极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60,736.5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67,749,745.32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803,753.06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29,059,925.41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396,212.0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809,670.7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199,965.09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9,409,599.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409,409,599.85元,用于申购银行大额存单的余额为5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60,665.05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减少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并投入到新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与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与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6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鉴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中“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已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因此将“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充分考量项目经济效益及资金使用效率,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银行产品管理情况如下:

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天泽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0元申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帐号为197743902834,起息日为2018年12月28日。本期大额存单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当日划转至大额存单签约账户中,留存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否则须全部提前支取。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前支取或拆分存单金额,持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8年6月1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鉴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中“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已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因此拟进行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将“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的募集资金投入“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