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许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备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第10.2.3条、10.2.4条或者10.2.5条的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兆驰照明采购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993.51元,虽然超出预计总额,但尚未达到上述规定,因此,无须重新提交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264,125.2316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东方明珠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28,080.8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96.24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778,784.14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94,139.9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6月18日、8月18日、10月13日,本公司与东方明珠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东方明珠以 220,000 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2016年11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934.6909 万股,东方明珠认购数量为 17,915.3095 万股,持有公司 9.89% 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规定,故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共享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设备、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提供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及产品服务、采购产品、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服务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双方业务规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许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以下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375304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1号兆驰科技园3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6,804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照明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持有兆驰节能87.3153%的股份,兆驰节能前五大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节能资产总额为140,364.35万元,负债总额为80,090.7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5,000.00万元,净资产60,273.6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32,902.40万元,利润总额为11,902.66万元,净利润为10,570.2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兆驰节能资产总额为263,799.48万元,负债总额为193,472.1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5,000.00万元,净资产70,327.3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61,697.30万元,利润总额为15,708.24万元,净利润为14,047.5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0929099316

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胡家路199号办公楼1-3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工商登记更变办理中)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生产、销售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控股子公司兆驰节能实际持有江西兆驰100%的表决权,公司间接持有江西兆驰87.3153%的表决权。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江西兆驰资产总额为134,315.67万元,负债总额为41,562.7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2,752.9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78,574.58万元,利润总额为7,555.00万元,净利润为6,610.1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江西兆驰资产总额为275,705.80万元,负债总额为179,545.5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6,160.2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24,100.01万元,利润总额为13,758.19万元,净利润为12,407.2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4EUD5U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717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实际持有兆驰半导体100.00%的表决权,兆驰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309,979.35万元,负债总额为150,070.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59,908.9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91.09万元,净利润为-91.0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314,654.27万元,负债总额为152,426.2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62,228.0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3,760.04万元,净利润为2,319.1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MTC Electronic Co.,Limited

公司名称:MTC Electronic Co.,Limited(以下简称“MTC Electronic”)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经营范围:出口贸易。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ZHAOCHI HONGKONG LIMITED (香港兆馳有限公司)持有MTC Electronic 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MTC Electronic资产总额为125,293.03万元,负债总额为33,892.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91,400.0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80,936.33万元,利润总额为21,265.35万元,净利润为21,265.35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MTC Electronic资产总额为351,370.64万元,负债总额为251,100.8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00,269.8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64,185.27万元,利润总额为5,380.97万元,净利润为5,380.9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数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GHEJ6D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技术咨询服务; 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安装服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硬件、机器人、VR/AR、汽车电子产品、路由器、DVD播放器、音箱、投影机;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持有兆驰数码98.7654%的股份,兆驰数码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77,089.83万元,负债总额为46,817.4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272.3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78,739.80万元,利润总额为5,342.11万元,净利润为5,471.2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84,520.81万元,负债总额为35,882.6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48,638.1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18,892.39万元,利润总额为18,293.30万元,净利润为18,465.7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视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01208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卫星通信技术的研发;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机顶盒、通讯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控股子公司兆驰数码持有佳视百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佳视百98.7654%的股权。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佳视百资产总额为12,109.38万元,负债总额为5,086.3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7,023.0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1,975.65万元,利润总额为3,490.73万元,净利润为3,477.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佳视百资产总额为25,713.34万元,负债总额为1,858.3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23,854.9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4,398.61万元,利润总额为16,831.91万元,净利润为16,831.9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供应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59816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企业管理咨询;保付代理业务(不含银行融资类);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兆驰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兆驰供应链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供应链资产总额为20,138.71万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20,138.7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15.63万元,利润总额为3.20万元,净利润为2.68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兆驰供应链资产总额为20,128.28万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20,128.2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23.14万元,利润总额为-1.35万元,净利润为-10.4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在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9712370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区1201A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70043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18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四项、网络剧(片)类视听节目的制作、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2月13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6月26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7月23日)。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风行在线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战略项目互联网电视联合运营业务的电视销售平台及内容运营平台。

风行在线股权结构为: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9.50%,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9.76%,罗江春持股比例为11.38%,唐柯持股比例为5.86%,北京汇海天韵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0%。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风行在线资产总额为67,744.79万元,负债总额为80,211.2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2,466.4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6,630.88万元,利润总额为-6,332.51万元,净利润为-6,332.5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风行在线资产总额为172,929.78万元,负债总额为194,336.1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1,406.3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10,394.98万元,利润总额为-8,939.87万元,净利润为-8,939.8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多媒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880665W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视机、家用电器、机顶盒、路由器、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上门维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家电的技术咨询服务;家电产品的研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创意策划服务。

公司间接持有风行多媒体59.50%的股份,风行多媒体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风行多媒体资产总额为18,061.39万元,负债总额为29,387.9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1,326.5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42,783.81万元,利润总额为-8,488.54万元,净利润为-8,488.5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风行多媒体资产总额为120,161.24万元,负债总额为143,853.8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3,692.5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9,734.78万元,利润总额为-12,366.03万元,净利润为-12,366.0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十)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EQDW05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西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F座11楼A15

法定代表人:全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利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生产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批发、销售;建材的批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销售;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围巾、头巾、手套、袜子、皮带、领带、领结、领带夹及饰物、胸针的销售;鞋、帽、床上用纺织品(床单、床罩、被褥等)、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窗帘、桌布、地毯、挂毯等)、纺织品(毛巾、浴巾等)的销售;厨房、卫生间用具、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箱、包的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雕刻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画工艺品、织制工艺品的销售;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类产品(开关、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工胶布)、五金产品、水管产品、取暖产品、装修建材产品、显示屏、车船用照明产品、杀菌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

公司持有兆驰照明51.00%的股份,兆驰照明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4,932.31万元,负债总额为3,755.8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176.5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5,166.01万元,利润总额为-3,063.50万元,净利润为-3,063.5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21,461.53万元,负债总额为19,483.7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977.7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5,490.62万元,利润总额为-5,398.73万元,净利润为-5,398.7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上述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以下列表(含前期审批额度):

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内,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能够解决下属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下属公司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下属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均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详见“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下属控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亦未按持股比例对该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相应担保。

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8,073.3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68,362.05万元的比重为8.99%。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含前期审批额度)约为人民币1,014,555.0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19年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 669.11人民币元计算)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16.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合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60,665.05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减少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之“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并投入到新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与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与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6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将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之“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剩余募集资金151,315,802.69元及“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 剩余募集资金402,481,300.00元投入到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之“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同时用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具体以银行余额为准。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充分考量项目经济效益及资金使用效率,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809,670.7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9,409,599.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可能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该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承诺在此项现金管理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兆驰半导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操作。

2、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兆驰半导体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兆驰半导体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9年5月14日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112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上接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