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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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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喻景忠、吴可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田玲、岳琴舫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05,560,680.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利润总额1,429,521,344.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3%;实现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9,946,243.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2%;年末总资产22,886,656,916.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1%;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8,249,095,311.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2%。

(五)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八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946,243.15元。

二O一八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58,564.9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547,226,871.51元,2018年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利61,519,418.4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182,131,712.98元,二O一八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214,234,304.97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现金153,798,546.2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060,435,758.77元结转至下年度。

(六) 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研究,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1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八)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和贷款相关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亿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全口径跨境融资等)。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及境外分行办理授信壹拾贰亿元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海外直贷、人民币协议融资、贸易融资、保理、保函、信用证、发债、中长期贷款)。

4、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5、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玖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人民币总金额壹拾亿元整融资。

8、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拾亿元整。

9、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伍拾柒亿元整。

10、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壹拾陆亿元整。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行办理授信叁拾陆亿元整。

1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1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贰亿元整。

14、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5、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16、向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九)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 2018年6月 2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向股东大会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和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0年6月27日。除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相关决议内容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陈军、朱曦、熊海云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上述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已全部达成,同意21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942.6534万股申请解锁。公司董事会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接受激励对象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具体股份上市日期另行确定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陈业高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拟增补陈昌义同志为公司董事。增补的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一、三至五、七至十、十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昌义:男,53岁,中共党员,大专,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武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武汉鑫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医药产业基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访办主任。陈昌义同志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待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长殷柏高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O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商集团二0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O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八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946,243.15元。

二O一八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58,564.9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547,226,871.51元,2018年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利61,519,418.4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182,131,712.98元,二O一八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214,234,304.97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现金153,798,546.2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060,435,758.77元结转至下年度。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局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汪梅芳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补杨廷界同志为公司监事。增补的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第一至三、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廷界:男,52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纪委副书记,武汉华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部长。杨廷界同志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待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8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自查及论证后,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安排: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额度、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注册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需要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和发行有关的全部必要文件,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申报、沟通、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的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注册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根据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更换为本次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注册和中期票据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及实施上述1-6项授权事项并签署所需的文件。

四、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9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426,53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2258%;

2、本次解锁对象为212名。

3、本次限制性股票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第三期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七届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4年9月23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5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分配【2015】7 号),经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详见2015年1月22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3、2015年2月26日,公司收到通知,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详见2015年2月28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4、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241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495.2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元/股。

5、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和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4月2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495.2万股调整为2,177.7万股,激励对象由241名调整为214名,授予价格由6.8元/股调整为6.4元/股(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6、2015年5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武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已于2015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及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第一期解锁数量为718.64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21%。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相关决议及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4月22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8、2017年5月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详见2017年5月3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9、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激励对象殷柏高、张宇燕未解锁的391,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923元/股,公司总股本由769,384,681股减少至768,992,731股(详见2017年9月29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10、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五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二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21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第二期解锁数量为914.928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19%。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相关决议及法律意见书详见2018年4月28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11、2018年5月1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详见2018年5月11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本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本计划有效期包括2年锁定期和3年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满24个月起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已临近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第三个解锁期考核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212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26,53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2258%。具体情况如下:

四、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人力资源委员审议,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绩效考核达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的整体业绩亦符合《激励计划》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解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业绩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解锁条件,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同意第三个解锁期全部解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自助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解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

(四)律师意见

大晟律师事务所认为:鄂武商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就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可依照《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本次解锁。

五、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4、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核查意见

5、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及2018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1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5、9-11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19年5月8日(上午 9:00一12:00,下午 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登记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8楼武商集团法律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 话:027-85714295 传真号码:027-8571404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子邮箱:xuanl528@163.com

联系电话:027-85714295 传真电话:027-85714049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1”,投票简称为“武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份账户: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