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2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
日 期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2019-00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
至2019年5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9-001、002号及2018年7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8-013、014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人:吴丽杰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9一00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李吉胜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孙熠嵩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兆君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张劲松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9-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调减2017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169.30万元,调减2017年度净利润19,897.7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9,105.3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减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55.56万元,期初盈余公积17.28万元;调减2017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3,280.4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582.41万元,期末盈余公积175.82万元,期末其他综合收益1,522.25万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收益1,585.3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22.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9-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1,905,789.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6,290,011.7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5,629,001.17元,可供分配利润320,661,010.55元。拟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含税),共计90,795,621.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9,865,389.1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9-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2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续聘2019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年度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处置闲置车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丽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9-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十一)、(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吴丽杰女士简历
吴丽杰,女,1977年1月出生,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2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3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9-00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2名。潘烨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刘玉生监事会主席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调减2017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169.30万元,调减2017年度净利润19,897.7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9,105.3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减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55.56万元,期初盈余公积17.28万元;调减2017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3,280.4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582.41万元,期末盈余公积175.82万元,期末其他综合收益1,522.25万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收益1,585.3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22.25万元。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1,905,789.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6,290,011.7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5,629,001.17元,可供分配利润320,661,010.55元。拟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69元(含税),共计90,795,621.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9,865,389.1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7.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1、4、5、6、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8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9-00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
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根据上述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9-00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减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55.56万元,期初盈余公积17.28万元;调减2017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3,280.4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582.41万元,期末盈余公积175.82万元,期末其他综合收益1,522.25万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收益1,585.3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22.25万元。
一、概述
2018年度,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之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年报审计机构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项下核算的已投资集合信托和理财产品由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按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上述事项,导致龙江银行调减2017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169.30万元,调减2017年度净利润19,897.7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9,105.30万元。
2018年度,龙江交通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减201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55.56万元,期初盈余公积17.28万元;调减2017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3,280.4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582.41万元,期末盈余公积175.82万元,期末其他综合收益1,522.25万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收益1,585.3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22.25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续)
■
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续)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9-00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 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对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的要求,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年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的经营计划,对2019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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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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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注册资本:4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主营业务:提供人民币及外币存款和贷款、付款及结算等银行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738.66亿元、净资产159.8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0.96亿元、净利润14.82亿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路 518 号
注册资本:1,968,173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贰级。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总资产560.57 亿元、净资产304.0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5.61亿元、净利润9.59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677%的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公司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江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8%。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在龙江银行办理的正常存款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合同执行,龙高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龙江银行存款类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土地、房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资产租赁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3月成立之初,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款,一直以来银企之间的业务关系良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份,并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江银行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但并不影响公司在其开设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龙高集团履行承诺回购房产的议案》,龙高集团回购哈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配套的分公司办公楼接楼、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和大庆站接楼及养护分公司车库等9处房产(包含公司上市时龙高集团承诺回购的8处房产)。2013年6月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向龙高集团租赁上述房产,年租金50万元,租赁期限至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或不再经营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时。
本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项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9一00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薛志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薛志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薛志超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薛志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薛志超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薛志超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88 公司简称:龙江交通